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5月24日,我区湖塘镇花园新村小区一居民楼发生坍塌,经初步排查,系当事人使用瓶装液化气操作不当引发。为进一步排除隐患,提升我区城镇燃气安全水平,经区政府同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常政办发〔2022〕5号)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城镇燃气安全“三查三全三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要求,请各属地板块、各相关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即日起立即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属地板块、各相关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今年以来省内外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我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切实把燃气安全查管网、查企业、查器具,全周期、全覆盖、全空间,智能化、可视化、信息化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各属地板块、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督促燃气企业、用气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我区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防控,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重点排查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作业、经营协议签订、企业安全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区市场监管局要排查整治燃气企业违规充装、未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等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液化气钢瓶全链条溯源管理,加强充装、配送协同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要排查整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等风险隐患。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治理作用,加大对“黑气瓶”的排查整治力度。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区住建局要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设施,全面开展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隐患。区商务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餐饮行业领域用气单位(用气人)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用户依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区住建局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依法定期开展入户安检,发现隐患应及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处置。属地要再次全面排查辖区内餐饮用户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治到位。
(三)加大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要开展教育引导,广泛开展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知识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引导消费者不购买、不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宣传,切实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各属地板块、相关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以及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燃气使用的相关知识,将城中村、小餐饮企业、居民家庭作为宣传重点对象,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
请各属地板块、各相关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严格对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城镇燃气安全“三查三全三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并于每天下午16:00前,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实情况报送至常州市武进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住建局)。
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区住建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武进区城镇燃气安全“三查三全三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各项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