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现将《常州市武进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2版)》予以公布。2021年6月28日公布的《常州市武进区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武政办发〔2021〕46号)同时废止。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本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2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