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区平安校园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武进区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原武进区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撤销。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小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曹雄伟 区教育局局长
荆 成 外事办副主任
成 员:何泽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巢 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昇学 区教育局副局长
潘 凌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主任
苏建中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恽晓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唐昊骏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晓军 区交通局副局长
周义红 区卫健局副局长
尤霄峰 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陆 俊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志杰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凌国锋 区城管局副局长
徐晋生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许中华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领导均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昇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因机构调整和人事调整导致领导小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根据分工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下发成立领导小组通知,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区委政法委:指导全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落实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把平安校园建设相关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中;协调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进行监管指导和督查执法。
区委宣传部:负责建立舆情管控机制,对平安校园建设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平安校园建设氛围;宣传平安校园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亮点与特色。
区发改局:将平安校园建设列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编制和衔接平衡各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时,将平安校园建设纳入相应规划。
区教育局:明确各职能部门相关平安校园建设要求,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各校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安排各校根据创建要求做好台账资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安防、消防、食品、防疫、校舍、校车、特种设备和危化品等方面集中排查与整治。
区公安分局:负责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校园警务室规范建设等工作,指导学校加快安防体系建设,对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设施进行集中排查与整治;建立健全涉教涉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
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学校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上报流程。
区财政局:研究平安校园建设财政经费保障政策,负责经费的审批、拨付。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督查;明厨亮灶工程推进;学校食堂动态等级评定。
区住建局: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校安工程”建设,指导 学校做好校舍的检测、加固和维修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校车运营线路涉及的公路、桥梁建设、管理、养护工作;配合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无证“黑车”接送学生行为。
区卫健局:开展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对全区学校的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学校内公共场所、教学环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和指导。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开展学校周边200米内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的清理整顿;并加强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娱乐场所、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管理。
区城管局:指导督促属地综合执法局规范校园周边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校园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排查治理校园周边涉及城管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安全隐患。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护学岗和校车监管等方面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火演练。
各镇、开发区、街道:配合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各镇、开发区、街道辖区内的平安校园建设计划、方案、总结。与辖区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工作规则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收集。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及议题。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委派1位负责人担任。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