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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华生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33058/2022-00141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22〕146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2-06-24 发布日期: 2022-07-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授予王华生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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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华生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武政发〔2022〕1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救人等见义勇为活动,用实际行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人员,在建设平安武进、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授予王华生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发放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见义勇为事业再立新功。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危济困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武进、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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