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州市协调联络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交办单》(第十六批)(常环协调联络组信转〔2022〕15号)已收悉,武进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进行了专题会办,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事项
批次编号:第十六批第15号交办件,受理编号为D2JS202204090085。
举报内容: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蒲岸村委大蒲岸303号,常州市喜力车业有限公司,油漆异味扰民。
承办单位:武进区委、区政府。
交办和反馈时间:市协调联络组于2022年4月10日交办,武进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15日反馈。
牵头部门:武进区政府
包案负责人:徐俊(武进区副区长)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常州市喜力车业有限公司位于武进区礼嘉镇蒲岸村委大蒲岸3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85995609Y, 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412785995609Y001U。
常州市喜力车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机械零部件”项目的生产,生产规模为电动自行车3万台/年,机械零部件4000件/年。主要生产工艺为:钢管、铁板、铁管→断料、成型→焊接→抛光→酸洗→清洗→自然晾干→电泳→水洗→水喷淋→烘干→喷漆→烘干→组装→检验→成品;电动自行车零件、机械零部件→抛丸→喷塑→固化→组装→成品。
大气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上述项目酸洗工段使用盐酸,生产过程中有盐酸雾产生,配套建有一套碱液喷淋塔,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漆工段有废气产生,经水帘吸附后,与烘干废气一并经水喷淋塔+活性炭纤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电泳和喷塑后的固化工段生产过程中有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该单位东面、西面、北面均为工厂,南面为道路,距离该单位最近的居民点为厂区南侧约20米的西庄头村。
三、调查核实情况
包案领导高度重视本信访交办件,对信访交办件问题进行批示,并研究和推动问题化解。
经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4月10日,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市喜力车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组装工段正在生产,其余工段不在生产。经监测,该单位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查发现,该单位电泳工段使用电泳漆,喷塑工段使用环氧树脂粉末,上述工段生产过程中有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4月14日,武进生态环境局再次进行突击检查,该单位组装工段正在生产,其余工段不在生产,正在更换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及吸附棉。礼嘉镇政府于4月12日对周边3家企业及西庄头村3户居民进行走访,反映无明显异味。
四、存在的问题
常州市喜力车业有限公司电泳工段、喷塑后的固化工段未按照规定设置并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五、处理整改情况
1. 对常州市喜力车业有限公司存在的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行为,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6万元,并责令改正。
2. 常州市喜力车业有限公司已启动整改,计划4月25日前完成整改方案制定,6月底前整改到位。
3.4月13日,礼嘉镇政府约谈常州市喜力车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对存在问题迅速开展整改,并加强企业长效管理。
4. 礼嘉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5. 本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信访件办理情况在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