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州市协调联络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交办单》(第十四批)(常环协调联络组信转〔2022〕13号)已收悉,武进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进行了专题会办,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事项
批次编号:第十四批第77号交办件,受理编号为X2JS202204070031。
举报内容:常州市武进区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在农田、鱼塘掩埋常州市化工企业产生的有毒物质,导致500亩农田无法耕种,鱼塘无法养鱼,未调查真正受污染区域。
承办单位:武进区委、区政府
交办和反馈时间:市协调联络组于2022年4月8日交办,武进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13日反馈。
牵头部门:武进区政府
包案负责人:贾东(武进区副区长)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武进区前黄镇灵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2K1205719X9,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20412K1205719X9001W。
该单位主要从事“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的生产,批准日处理量为2000吨/天。主要生产工艺为:高浓废水→收集池→收集罐→混合罐→三效蒸发器→中浓度收集池→初沉池→缓冲池1→厌氧池→缓冲池2→好氧生物池→二沉池→高级催化氧化→脱气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达标排放;中浓度废水中浓度收集池→初沉池→缓冲池1→厌氧池→缓冲池2→好氧生物池→二沉池→高级催化氧化→脱气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达标排放;低浓度废水及初期雨水等→缓冲池2→好氧生物池→二沉池→高级催化氧化→脱气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达标排放。
(二)举报人反映的农田和鱼塘
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侧为常州市灵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苗木种植区,苗木种植区偏南区域有一鱼塘,鱼塘为2015年开挖原有农田形成。该苗木种植区共涉及武进区前黄镇灵台村五个村民小组,总面积近500亩,其中农田面积398.95亩,其余为道路、沟渠。经查,2014年前该地块为上述五个村民小组的承包田,主要从事稻麦种植。2014年,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五个村民小组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并于2015年将该地块经营权转让给常州市灵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用于苗木种植。
三、调查核实情况
本信访件包案领导专题听取了信访件办理情况汇报,要求属地政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切实推动信访化解工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经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在农田、鱼塘掩埋常州市化工企业产生的有毒物质”、“未调查真正受污染区域”问题
4月8日,前黄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不在生产,无近期生产痕迹。经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对该单位涉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将该案件移送至常州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该单位自2020年7月停产至今。
查阅前期信访举报,前黄镇政府和武进生态环境局均未收到关于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填埋有毒物质的举报。4月9日,前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苗木种植区进行布点开挖,共布点位50个,开挖深度约3米左右,现场未见明显填埋物,也无明显异味。现场对开挖点位基坑内积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除1个点位采样数据有异常外,其余检测数据均正常。该异常点位位于整个苗木种植区西南侧,距离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约300米。走访该区域所在村民小组组长,其表示该区域在2014年以前一直是农田。走访常州市灵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两名工作人员,均表示2020年下半年在异常点位所处位置挖过一个坑用于堆肥,没有填埋有毒物质。
调阅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周边地块1999年至今的卫星图片,发现该单位厂区西侧一个面积约5亩的池塘于2006年后被逐步填平绿化。经国土部门查询,该地块为灵台村中大村组和东大村组集体所有,用地性质为一般农田。4月9日,前黄镇政府对上述地块进行开挖,现场发现带有异味的不明污泥,已在周边设置围挡进行管控,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固废调查,将根据固废调查结果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同时,前黄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填埋不明污泥进行溯源。
(二)关于“导致500亩农田无法耕种,鱼塘无法养鱼”问题
该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九批交办的信访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4月3日,前黄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产生的遗留污泥和焚烧炉焚烧过程产生的遗留飞灰尚未全部完成清理处置。前黄镇政府督促该单位加快遗留污泥和危险废物(飞灰)的委外处置进程。
4月9日和10日,武进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前黄镇政府对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周边农田、鱼塘进行现场勘查和走访,农作物种植和水产养殖情况正常,未发现农田无法耕种、鱼塘无法养鱼的情况。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周边鱼塘、河道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均符合地表水IV类质量标准。4月9日,前黄镇政府对常州市灵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及5名工作人员、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东西两侧9户鱼塘承包户、当地村委工作人员进行了走访,均称未发现双惠公司在农田和鱼塘填埋有毒物质情况、没有出现不适合种养殖情况、也未有村民向村委反映耕种或养殖中有非正常情况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
1. 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遗留污泥和危废尚未全部完成清理。
2. 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西侧绿化区内填埋有不明性质污泥。
五、处理整改情况
1. 前黄镇政府督促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加快污水处理产生的遗留污泥和焚烧炉焚烧过程产生的遗留飞灰的委外处置进程,计划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2. 前黄镇政府已在问题地块周边设置围挡进行管控,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固废调查,将根据固废调查结果开展后续规范处置工作。
3. 本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信访件办理情况在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