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州市协调联络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交办单》(第三十一批)(常环协调联络组信转〔2022〕31号)已收悉,武进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进行了专题会办,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事项
批次编号:第三十一批第1号交办件,受理编号为D2JS202204240102。
举报内容:常州市武进区新扬北路与春秋路交界处,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时塑料异味扰民,无环评手续。
承办单位:武进区委、区政府。
交办和反馈时间:市协调联络组于2022年4月25日交办,武进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4月30日反馈。
牵头部门:武进区政府
包案负责人:丁一(时任武进区委副书记)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凰沟南工业区春秋路5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551186665X,排污登记编号:91320412551186665X001W。该单位于2016年11月编制了《纳入环境保护管理登记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列入江苏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明细表中。
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园艺支架”项目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园艺支架3000万支/年,主要生产工艺为:塑料粒子、色母粒→混色→加热挤出→钢管包塑→冷却→整形→检验→包装→成品。
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加热挤出工段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配套建有1套吸附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有废活性炭、废灯管产生,均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采取三防措施,并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周边以工业企业及店铺为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南方向约600米处的国茂新家园居民小区。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包案领导高度重视本信访交办件,第一时间针对信访交办件进行批示,并研究和推动问题化解。
4月25日,武进生态环境局联合湖塘镇政府对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单位园艺支架项目正在生产。经查,该单位于2016年11月编制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2020年5月11日进行排污登记,编号:91320412551186665X001W。
检查发现,该单位挤出机挤出口上方已设置集气罩,但覆盖面偏小,存在废气逸散情况,车间大门敞开,车间外有明显异味。检查中还发现,该单位废气治理设施中活性炭箱体内未填充活性炭,存在不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的情况。现场对该单位包塑车间门口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湖塘镇政府组织对周边6家企业员工及1家小吃店店主进行走访,反映未发现该单位有异味扰民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1. 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挤出机挤出口设置的集气罩覆盖面偏小,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废气逸散情况明显。
2. 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五、处理整改情况
1. 对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不到位问题,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认为现有车间整改条件有限,决定自行停止项目生产,并立即实施设备拆除,预计5月中旬拆除所有生产设备。
2. 对“常州市金贤园艺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12万元。
3. 湖塘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复。
4. 本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信访件办理情况在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