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州市协调联络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交办单》(第十九批)(常环协调联络组信转﹝2022﹞18号)已收悉,武进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进行了专题会办,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事项
批次编号:第十九批第19号交办件,受理编号为X2JS2022040120056。
举报内容:常州市武进区寨桥电镀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简陋,长期污染环境,私设排污管道,污水直排下底浜后流入太湖,2018年被当地政府关停后,污水池污水、铬酸化学品及电镀车间杂物等固化危险品直接填埋厂区,表面用建筑垃圾、泥土、碎砖掩盖,长期污染土壤,现又在污染土壤区域进行违建。
承办单位:武进区委、区政府。
交办和反馈时间:市协调联络组于2022年4月13日交办,武进区政府于2022年4月18日反馈。
牵头部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包案负责人:恽淇丞(武进区区长)。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单位名称为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位于武进区前黄镇联庆村,原法定代表人为陈耀明(已去世),经营范围为镀铬、镀银、镀锌、镀镍加工。该单位于2018年在武进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中关闭,并通过化工、印染、电镀企业关闭(转型)现场验收。该单位营业执照于2021年6月28日被吊销。
三、调查核实情况
本信访件包案领导武进区人民政府区长恽淇丞4月14日专题听取了信访办理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要求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工作预案,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切实推动信访化解,并形成长效机制。
经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寨桥电镀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简陋,长期污染环境,私设排污管道,污水直排下底浜后流入太湖”问题调查情况。
2022年4月13日,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会同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原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单位共有7个车间,所有车间内均未发现电镀项目生产相关设备。目前该单位1号、2号、3号、5号、6号车间已出租,分别租赁给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君博机械有限公司(1号、2号车间)、武进区前黄容盛五金加工厂(3号车间)、常州开创称重系统有限公司(5号车间)、常州市曼宇传动机械有限公司(6号车间),检查时上述企业均未在生产,也未发现有涉水工段。该单位4号和7号车间尚未出租,4号车间内堆放8个空桶、7号车间内有一台加工中心车床,无生产痕迹。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对厂区内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察看周边环境,该单位北侧和西侧为下底浜;东侧为农田;东北侧紧靠居民户;南侧为道路,道路南侧为农田;西南侧约30米处为民房。
下底浜是一条村级河道,上连上枉河,向东汇入武宜运河。
经调查,原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2018年关闭前的生产废水经由厂内综合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厂区东侧U型水泥沟渠后进入下底浜;关闭后无生产废水产生。现有生活污水经由7根白色PVC排水管排入下底浜。
2022年4月13日,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下底浜紧邻该单位的东、西、北三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四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镍、铜、锌、总铬均未检出。
(二)关于“2018年被当地政府关停后,污水池污水、铬酸化学品及电镀车间杂物等固化危险品直接填埋厂区,表面用建筑垃圾、泥土、碎砖掩盖,长期污染土壤”问题调查情况。
经查阅关闭台账资料,原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关闭时危化品原材料及有害废弃物已全部处置完成,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未发现危化品原材料及有害废弃物。
经调查,原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委托江苏蓝智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目前调查报告尚在编制中。
2022年4月14日,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会同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原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厂区东侧原污水处理站已拆除,该地块已进行平整,表面覆有泥土、碎砖,其他区域均为水泥硬化场地。
(三)关于“现又在污染土壤区域进行违建”问题情况调查。
经调查,2021年12月,原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将原有污水处理站及围墙拆除后,原址拟建新厂房及围墙,在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擅自建造。在建造过程中,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多次进行现场劝阻、制止,拆除了违章建筑。目前,现场仅存部分尚未建设完毕的围墙。
四、存在的问题
(一)原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厂区内生活污水排入下底浜。
(二)该单位地块在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情况下,将厂房出租给四家企业。
五、处理整改情况
(一)针对“原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厂区内生活污水排入下底浜”问题,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于4月17日对7根白色PVC排水管予以封堵。
(二)针对“该单位地块在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情况下,将厂房出租给四家企业”的问题。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4月5日向原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负责人送达了《关于尽快履行土壤相关义务的告知函》,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要求四家租赁企业停产并限期搬离。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搬离。
(三)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督促原常州市武进寨桥电镀有限公司尽快提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报告情况开展后续工作。
(四)本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信访件办理情况在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