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州市协调联络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交办单》(第九批)(常环协调联络组信转﹝2022﹞8号)已收悉,武进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进行了专题会办,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事项
批次编号:第九批第53号交办件,受理编号为D2JS202204020023。
举报内容: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蒋家村,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收集常州市近半数化工企业污水,排入该村南侧鱼塘和农田。
承办单位:武进区委、区政府。
交办和反馈时间:市协调联络组于2022年4月3日交办,武进区政府于2022年4月8日反馈。
牵头部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包案负责人:恽淇丞(武进区区长)。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惠公司)位于武进区前黄镇灵台村(原蒋家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2K1205719X9,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20412K1205719X9001W。
双惠公司主要从事“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的生产,批准日处理量为2000吨/天。废水处理工艺为:高浓废水→收集池→收集罐→混合罐→三效蒸发器→中浓度收集池→初沉池→缓冲池1→厌氧池→缓冲池2→好氧生物池→二沉池→高级催化氧化→脱气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达标排放;中浓度废水中浓度收集池→初沉池→缓冲池1→厌氧池→缓冲池2→好氧生物池→二沉池→高级催化氧化→脱气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达标排放;低浓度废水及初期雨水等→缓冲池2→好氧生物池→二沉池→高级催化氧化→脱气池→混凝沉淀池→气浮池→达标排放。该单位建设有三效蒸发器及焚烧炉,焚烧炉焚烧过程中有飞灰产生。
三、调查核实情况
本信访件包案领导、武进区区长恽淇丞于4月8日听取了本信访件调处情况的专题汇报,并要求前黄镇政府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该单位加快遗留污泥、危废处置进程,做好周边种养殖户的走访工作,从严从实从速推动问题整改与信访化解。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该单位“工业废水处理”项目于2005年11月经武进区环保局审批同意。从现有可查阅资料来看,2010年至2020年7月期间,该单位共处理110家化工类企业废水。2020年7月,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涉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将该案件移送至常州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该单位自2020年7月停产至今未生产。
4月3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不在生产,也无近期生产痕迹。据该单位负责人介绍,目前仍在执行常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9月28日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一直未生产。检查发现,该单位原水池内已无高浓度废水,尚存污泥待处置;初沉池、缓冲池内积有少量雨水;危废仓库中有20余吨飞灰和90余吨污泥。废水原排放去向为厂区东侧中心河,排放口现已封堵。经查,2021年5月,为解决污水收集池污水液位较高的环境隐患,该单位委托专业单位编制了《滞留废水应急处置方案》,所有中高浓度废水于2022年1月5日处置完毕。
现场勘察发现,该单位厂区东侧为中心河,中心河东侧为鱼塘;西侧为绿化区和中心河;北侧为常州市盛诺管业有限公司;南侧为常州市灵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苗木种植区,苗木种植区南侧有一鱼塘,两者中间有一条约2米宽的沟渠。现场对该单位周边鱼塘、河道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均符合IV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4月4日,前黄镇政府对厂区周边居民、南侧种养殖户进行了走访,均称该单位2020年7月以来一直停产,未发现该单位有向鱼塘和农田排放废水的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1. 该单位遗留污泥尚未全部完成清理;
2. 该单位遗留危废(飞灰)尚未全部完成处置。
五、处理整改情况
1. 前黄镇政府督促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加快污水处理产生的遗留污泥和焚烧炉焚烧过程产生的遗留飞灰的委外处置进程,计划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2. 前黄镇政府于4月6日约谈了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加快遗留问题处置进程。
3. 在双惠公司完成所有遗留问题处置,完善各项手续,符合上级各项法律政策并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拟在常州武高新工业污水处理项目未正式投运前,保留双惠公司作为区域性工业污水处置的补充过渡单位,并相应承担应急处置职能。
4. 本信访件阶段性办结。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信访件办理情况在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