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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D2JS202203270058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索 引 号: 014133058/2022-0006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22〕36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2-04-02 发布日期: 2022-04-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D2JS202203270058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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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D2JS202203270058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报告
武政发〔2022〕36号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常州市协调联络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交办单》(第三批)(常环协调联络组信转〔2022〕2号)已收悉,武进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进行了专题会办,现将调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信访事项

批次编号:第三批第15号交办件,受理编号为D2JS202203270058。

举报内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高力汽博城,市场未进行雨污分流,G区现场修车地面油污严重,部分修车商铺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高力国际公寓内部河道长期封堵,水面漂浮较多垃圾,水体黑臭。

承办单位:武进区委、区政府

交办和反馈时间:市协调联络组于2022年3月28日交办,武进区政府于2022年4月2日反馈。

牵头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包案负责人:王芳(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反映的武进高力汽博城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夏城南路208号,占地300亩,由江苏高力集团开发建设,于2010年投运。主要从事汽配件的销售,商铺1204间,入驻商户460余家,目前已成为常武地区最大的汽车零配件及相关产品集散市场。高力汽博城内建有雨污水管网。

高力汽博城北侧高力国际公寓内部河道为塘门浜起始段。塘门浜上游连接龚巷南河,下游连接永安河,属于湖塘镇镇级河道,河道全长约2.1公里。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高力汽博城,市场未进行雨污分流”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2年3月28日,由湖塘镇会同武进区水利局对高力汽博城雨污管网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查阅相关图纸、方案等资料,发现高力汽博城内建有雨污水管网,由于市场内店铺经营业态变化,原有纯经营商铺开展汽车维修、保养、美容等业务,部分商户污水私接入市场雨水管道。

(二)关于“G区现场修车地面油污严重,部分修车商铺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情况属实。

2022年3月28日,由湖塘镇会同武进区交通局对高力汽博城G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区共有18家汽修店,检查时,门口场地、窨井盖周围有油污存在。该区域店铺门前车辆停放较乱,卫生环境不理想。

(三)关于“高力国际公寓内部河道长期封堵,水面漂浮较多垃圾,水体黑臭”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022年3月28日,由湖塘镇会同武进区水利局对高力国际公寓内部河道进行现场调查,河面有零星漂浮物。查阅施工方案等资料,因常州高力国际汽车博览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驳岸和桥梁施工需要,建设了河道南侧驳岸至河道中央的纵向围堰,围堰临时占用部分河道,不存在封堵河道的现象,但该公司在围堰内设置两座长12米,宽20米的平台,妨碍河道行洪。另外,武进区水利局对塘门浜上游龚巷南河部分河段实施疏浚工程,与塘门浜连接处闸门暂时关闭,造成上游河水暂时无法流通。

2022年3月31日,由武进生态环境局对该河道水质进行采样,结果为:氨氮7.44mg/L;高锰酸盐指数5.6mg/L;总磷0.57mg/L。该河道内已安装8台套曝气系统、种植生态浮岛等措施进行日常生态治理;由湖塘镇对该河道落实长效管护,聘请专业保洁公司进行日常管护。

四、存在的问题

(一)高力汽博城G区现场管理不到位,市容环境、经营秩序等基础方面仍存在问题,部分店铺门口场地有明显油污。

(二)高力汽博城内存在雨污水管网私接乱接问题。

(三)塘门浜上游龚巷南河部分河段正在实施疏浚工程,造成上下游河水暂时无法流通,对塘门浜该段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四)新发现问题:河道施工围堰内部设置两座平台,妨碍河道行洪。

五、处理整改情况

1. 湖塘镇人民政府制订《高力汽博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场工作专班加强对高力汽博城内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市场内日常秩序与环境卫生管理。联合区交通运输局督促物业规范高力汽博城汽修店商户经营行为。

2. 武进区水利局立即组织对入河排口进行临时封堵,督促市场管理单位于5月30日前完成截污设施建设并开展污水错乱接排查,于10月30日前完成错乱接整改工作。

3. 湖塘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对常州高力国际汽车博览城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围堰内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两座平台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已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拆除平台,恢复河道原状。

4. 武进区水利局督促施工单位5月底前完成塘门浜上游龚巷南河部分河段疏浚工程。

5. 湖塘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网格监管要求,加强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河道长效管护及生态治理,有效改善河道水质。

6. 本信访件已阶段性办结。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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