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和有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决定调整区行政审批局12项政务服务事项(见附件1)。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各项业务衔接工作,确保职责划转无缝对接、顺利实施。
为进一步优化镇(街道)“审批服务一窗口”工作,根据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要求,结合事项赋权后运行实际,对第一批赋权清单中涉及的4项政务服务事项予以动态调整(见附件2)。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事项调整后的落实、衔接工作,确保职责划转无缝切换、顺利进行。
雪堰镇仍按照武政发〔2019〕66号及武审改办〔2019〕6号文件执行。
附件中涉及事项自发文之日起调整。
附件:1. 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目录(共12项)
2. 赋予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目录(共4项)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目录(共12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别
调整内容
1
粮食收购资格备案
行政许可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备案由区发改局负责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备案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3
诊所执业登记
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备案仍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4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5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6
临时用地审批
由区行政审批局调整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
国有荒山、荒地开发审查
8
建设用地供地审查
9
改变土地用途审查
10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11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12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附件2 赋予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目录(共4项)
取消委托,调整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取消委托,调整回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