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及常规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武政传发〔2022〕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住户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各镇(开发区)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明确以下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镇(开发区)统计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住户调查工作(含国家、省和镇级样本),包括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样本点的核实和维护,记账户的落实和培训,数据的编码、审核等,并接受武进调查队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二、充实调查力量
各镇(开发区)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配备1-2名专职业务人员具体负责住户调查工作。加强与抽中村(社区)沟通协调,选优配强住户辅助调查员,确保辅助调查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调查工作,保障工作按时优质完成。
三、落实经费保障
自2022年住户新样本试记账开始,住户调查所需经费由区镇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其中国家、省级样本所需经费镇级承担辅助调查员劳务费每户每月40元,记账户记账补贴每户每月80元,其余经费由区级负担;镇级样本所需经费由各镇(开发区)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自行承担。
四、强化培训指导
各镇(开发区)要组织做好镇级样本村(社区)辅助调查员的日常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住户的日常记账和专项调查辅导工作,国家、省级样本要按照不低于85%的目标大力推进电子记账工作。同时要注重调查业务、法律法规、保密安全等培训,强化辅助调查员日常考核,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的关心关爱。
五、加强质量控制
各镇(开发区)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禁发生人为干扰住户调查活动、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格执行住户调查制度,建立健全住户调查台账,加强全流程质量控制,规范调查基础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六、做好宣传动员
各镇(开发区)要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型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开展住户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增进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对住户调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辅助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营造有利氛围。
七、严格防控要求
各镇(开发区)要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住户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开展现场调查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切实保障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安全。
国家统计局武进调查队 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