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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武进区“博士后腾飞专项行动”的若干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5-16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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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武进区“博士后腾飞专项行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今年的省人社厅人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里,重点放在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里,重点抓好博士后”。《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进新时代人才工作十大专项行动》中明确“实施博士后青年科技人才腾飞专项行动”。《常州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中也将博士后纳入“创新人才工程”,要求“更大力度推进博士后工作,大力支持博士后工作站建设”。

为进一步打造武进创新人才方阵,夯实青年博士后人才队伍,为“95X”产业体系提供智力支持,以博士后人才链推动产业链发展,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关于推进武进区“博士后腾飞专项行动”的若干政策》。

二、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区人社局在贯彻省、市两级人社部门对于博士后工作的最新要求基础上,先后研究学习了无锡、宁波、连云港、泰州等兄弟城市最新政策,也充分听取和考虑了我区设站单位、在站博士后、合作高校、开发区和乡镇板块的意见建议,重点考虑了博士后专项人才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领先性。

三、主要内容

第一条为支持范围。主要是明确政策覆盖的设站企事业单位和博士后的范围。

第二条为进出站管理。主要是明确博士后进出站管理的相关依据和上级要求。

第三条为建站奖励。主要根据建站级别,分别给予50万元元、30万元、5万元奖励,并明确相关要求。

第四条为进站奖励。一是创新提出博士后科研奖励,激励设站单位;二是继续实施博士后生活补贴,给予人才更多支持。

第五条为“卓越博士后”申报奖励。主要包括5000元申报奖励和5万元入选奖励。该项目为3月底省人社厅新推出的重点人才计划,并被纳入“双创博士”范畴。本条款为全省首个配套支持政策。

第六条为出站奖励。进一步支持博士后出站后留在武进创新创业。

第七条为中介奖励。进一步鼓励第三方中介机构为设站单位推荐博士后,为高校流动站和设站单位牵线搭桥,完成进站手续后给予1万元/人次奖励。

第八条为绩效考核。推进优秀博士后工作站奖励,进一步激励设站单位做好博士后工作。

第九条为资金承担。明确博士后专项资金参照现行“区人才开发资金”分级承担,并列明具体比例,区级部分从“区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

第十条为其他事项。明确政策生效日期和“就高不重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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