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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放首批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日期: 2022-11-02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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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区发放首批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为稳就业、惠企业提供有力支撑。

眼下,由于生育政策放开,不少女职工开始生育二孩、三孩。对于企业来说,无形中提高了用工成本。为进一步完善落实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减轻企业负担,区就业服务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常州市《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聚焦企业的纾困需求,积极发放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截至11月1日,2022年共审核通过6家单位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6人,发放金额3万余元。

此次减负新政明确补贴对象为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补贴标准为: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用人单位为该女职工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申请流程:用人单位注册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单位办事”栏目下“就业创业”模块中的“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自主上传《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生育服务证与出生医学证明,完成申请流程,享受该项补贴。

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分担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用工成本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区就业服务中心将紧扣上级要求和企业诉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推送短信,告知政策内容、申请流程,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申报,充分将此政策惠及更多的用人单位,帮助企业减负,更好地促进优化生育政策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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