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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 2022 年春节假日安排,结合我省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的集中统一经办需要,经省人社厅研究决定,2022 年春节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时间有变化,具体为:
一、1 月 31 日至 2 月 6 日春节假日期间,网上服务正常开展,柜面业务暂停受理。
二、将2 月 7 日、8 日调整为申报期,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正常开展;2 月 9 日至 13 日为结算期;14 日开始业务正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