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龙城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常州市科教城人才公寓项目滆湖中路9号1-8幢、1-1幢、3-1幢、5-1幢、6-1幢、7-1幢、1号车库(公安编号),已向区住建局申请交付使用备案。经核查,符合《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号)的相关要求,同意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
特此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