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怀群:
2022年10月12日,你以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本机关邮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经审查,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中行政复议请求表述不明确,且未提供完整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机关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并于2022年10月15日向你行政复议申请书上记载的地址邮寄。后该邮件因“无人接听,上门无人”被退回。期间,本机关亦多次拨打你提供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2022年10月24日,本机关工作人员前往你户籍所在地与行政复议申请书上记载的地址进行上门送达,均无人在家。本机关无法采用法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补正通知书.PDF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