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常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落实城镇长效管理措施,降低虫媒传染病传播, 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湖塘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统一开展灭蟑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灭蟑范围
全镇内村(居)民住宅小区。
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要根据要求统一组织开展灭蟑消杀工作。
二、灭蟑时间
7 月 20 日~8 月 31 日为统一投放药物阶段。
三、用药安全
灭蟑用药为残杀威,特效解毒药为阿托品。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灭蟑螂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和各行各业。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灭蟑工作,切实加强对灭蟑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镇统一灭蟑活动取得实效。
综合治理,科学用药。环境治理是防制蟑螂的根本措施。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减少和清除蟑螂等四害的孳生地。同时,做好灭蟑宣传,在村、社区、农贸市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居民书》,并安排人员做好单位告知书的发放工作,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专业公司灭蟑工作。灭蟑药品要妥善保管,避免受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除害药品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药品贮存、发放工作。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品,防止出现用药不当造成的中毒事故发生。
加强检查,落实长效。镇爱卫办要结合卫生城镇长效管理工作和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宣传动员、药物发放及灭蟑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辖区内社区和相关行业、重点单位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及灭蟑工作。对不按规定开展灭蟑活动的单位要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确保我镇病媒生物防制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
灭蟑期间,区爱卫办将组织督导检查。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