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9月18日至10月10日。
二、督查内容
(一)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规定执行情况。除值班应急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应统一定点封存停驶。确因工作需要,须报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方可使用公务用车。
(二)严禁公车私用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作为机关或个人交通工具;是否存在公车探亲、公车游玩以及使用公车参加非公务活动的情况。
(三)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信息化平台派车制度,按实填报用车理由、用车人员、行驶目的地等相关信息,并有专人负责审批。
(四)公务用车驾驶人员遵纪守法情况。重点检查驾驶人员是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行车。
(五)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中的其他违规违纪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定点停放、封存停驶情况,车载终端安装和标识喷涂情况,以及节日值班和应急出车手续履行情况。
(二)随机抽查。通过公务用车信息化监管平台,随机抽查相关单位车辆封存及动态情况。
(三)举报核查。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认真核查核实,及时作出回应。
四、组织实施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组参与成立专项督查组,负责中秋、国庆期间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的抽查检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好节日期间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节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严格规范。
(二)加强教育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驾驶人员开展安全责任教育,提醒、督促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严格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内部自查自纠力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巩固提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纪律。对节日期间违规违纪使用公务用车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常州市武进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