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了依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收益管理,有效维护土地市场良好秩序,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土改〔2017〕1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土改〔2017〕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2020年土地年租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费,下同)及收益调节金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管体系
2020年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由镇政府组织征收。为加强征管,镇政府成立征收领导小组,组长:陈江;组员:李国栋、孙俊、蒋轩、杨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办公室主任:杨红;副主任:薛莲、陈红伟;成员:刘晖、壮能;镇各部门与挂钩联系村要密切配合,加强业务联系和协调,确保全镇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及时足额收缴到位。镇财政所负责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征收政策解释、业务指导,镇国土所负责征收面积界定。
各村要成立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征收工作组,由村书记负总责,做好宣传发动、征收入库工作,年终由镇财政所依据各村入库金额按比例返回到各村。2020年度集体土地入市租赁费镇财政按入库金额扣除区级统筹后返村60%,留镇部分集体土地入市租赁费专项用于镇失地农民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征收范围及标准
(一)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征收范围:
1、国有租赁、划拨用地;
2、集体建设用地;
3、行政划拨土地上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土地;
4、擅自改变用途的工业、仓储用地。
(二)土地年租金征收标准(含3%收益调节金):工业用地年租金8.24元/平方米•年(其中0.24元/平方米•年为收益调节金);工业用地擅自调整为经营性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等)的另按建筑占地面积征收41.2元/平方米•年(其中1.2元/平方米•年为收益调节金);除改变用途外的经营性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等)按实际占地面积征收20.6元/平方米•年(其中0.6元/平方米•年为收益调节金)。
(三)按2018年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短期出租合同的企业,未签协议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业及国有划拨企业用地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已办理国有、集体土地出让入市企业免征年租金。
三、年租金征收要求
征收的年租金全部解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各村入库后由镇财政所开具票据,不得在征收环节中减、免、抵、退、截留等,如缴纳对象对土地面积、土地用途有争议的,由镇财政所会同镇国土所核实后收缴。财政部门做好年租金征收台账登记及结算工作。企业缴纳的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列支项目。
四、奖惩措施
土地年租金征收工作纳入镇对村全年责任制考核,与村主要干部报酬挂钩,具体按村主要干部报酬及责任制考核意见执行。为提高各村征收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的积极性,实行单项奖惩考核,奖励经费用于各村土地年租金征收工作经费,也可以奖励有功人员,具体细则如下:
1、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土地年租金征收任务数90%以上的村,以90%为基数,按任务数分档次进行奖励。
(1)任务数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15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30000元。
(2)任务数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30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50000元。
(3)任务数在100—200万元(含20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50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70000元。
(4)任务数在200万元以上,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80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100000元。
2、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8-2019年欠缴土地年租金征收任务数90%以上的村,以90%为基数,按任务数分档次进行奖励。
(1)任务数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5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10000元。
(2)任务数在20-60万元(含6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10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20000元。
3、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0-2017年欠缴土地年租金征收任务数60%以上的村,以60%为基数,按任务数分档次进行奖励。
(1)任务数在10-20万元(含2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2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10000元。
(2)任务数在20-50万元(含5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6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30000元。
(3)任务数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12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50000元。
(4)任务数在100—200万元(含200万元),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16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70000元。
(5)任务数在200万元以上,入库金额每上涨一个百分点奖励2000元,完成100%的村奖励100000元。
五、征收时间
土地年租金及收益调节金一年收缴一次,2020年征收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入库账户: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财政所
入库账号:3204211601201000079530
入库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前黄支行
六、结算办法
年终结算如有发现截留使用土地年租金的村,取消奖励。2020年土地年租金征收比例不足90%的村,欠收部分在年租金结算返回时扣减镇级留成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