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科,科教城安环处,局各科室、大队: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复同意(武政复〔2021〕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并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我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职责,结合本局监管权限、执法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全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以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实施,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减少,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三、编制原则
在全面覆盖、地区均衡、相对侧重的原则下,有针对性的选择(“双随机”对象、“四不两直”对象除外)下列对象作为检查的重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近年内事故发生单位、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企业、冶金企业等。
四、计划内容
1.执法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2021年度,我局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00 家(次),其中包括计划内检查633家(次)、“双随机”检查154家(次)、“四不两直”检查413家(次),覆盖全区所有镇、开发区、街道以及科教城。详细名单见附件。
2.其他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各类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另行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按要求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执法检查纳入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行局长全面负责,分管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执法检查。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检查工作,要明确本科室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以及《办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方案应当详细具有可操作性,检查的区域、内容、人员等应当在方案中详表,检查后的情况应进行完整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整改指令应当与检查记录情况对应,复查记录应对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据此作出相关行为。
2.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检查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执法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所需的材料和资料,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执法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等要求录入的有关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3.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各相关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法制监督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执法监督,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相关科室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执法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