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原为江苏省武进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1997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为省级开发区,批复四至边界为东起东沟河、西至创业西路、南起滆湖大堤、北至禾香路,面积3km2。2006年7月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同时更名为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即开发区一期,其规划环评于2007年12月7日取得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四至范围:西至新孟津河,南至滆湖大堤,东和北至场北河,总面积20.14km2,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光电精密机械。2006年11月6日,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武进区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快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意见》中对开发区范围进行调整,将牛塘镇的一八、七一等2个农村和塔下行政村,邹区镇的霍庄、夏肖、赵墅等3个行政村,夏溪镇的厚庄行政村等区域划入开发区,增加的区域即开发区二期,总面积12.585km2,产业定位为机械电子(不含电镀)、纺织(不含印染)、食品(不含酿造、屠宰)、医药(不含原药、医药中间体)、冶金(不含矿石冶炼、烧结等前道工序)、仓储(不含化工仓储)。其规划环评于2008年1月7日取得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9年3月4日,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武进区人民政府在《关于进一步调整武进经济开发区区域管理范围的意见》中再次对开发区范围进行调整,将嘉泽镇塘门村和邹区镇礼河村、长汀村、河头村、仕尚村成建制划入开发区管理,增加的区域即开发区三期。调整后开发区总面积70.54km2(其中陆域面积53.34km2),四至范围:西至西湖街道边界--孟津河—环湖西路、北至西湖街道边界、东至西湖街道边界--S39--武宜运河--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界、南至S38--西湖街道边界。2014年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对开发区进行跟踪评价,评价范围为开发区一期、二期,合计32.725 km2。其跟踪评价报告于2014年12月1日取得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2020年5月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组织编制了《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将开发区产业定位调整为:新材料产业、健康医疗产业、现代服务产业及智能装备制造业。
开发区管委会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将备案后的评估报告公开,相关成果供入区的建设单位使用。
一、简化环评内容
在落实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并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可以开展以下内容的改革:
(1)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
部分结论直接引用。项目环评报告中涉及开发区的部分直接引用区域评估结论,相关内容不再逐一展开比对分析。具体包括: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项目建设与与省市各项管理工作要求的相符性,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依托可行性,开发区环境承载力及影响可接受性,项目排放总量指标合理性及可达性等。
编制依据直接引用。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涉及的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政府管理文件、技术导则、技术指南、排放标准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现状评价直接引用。项目环评报告中现状调查与评价相关内容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报告,具体包括: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包括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地质、水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土壤、海洋、放射性及辐射等调查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区域污染源调查等。
(2)充分利用其他评估成果
项目环评报告中现状调查及环境影响预测涉及的,与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地质、水文、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生态、土壤等相关内容,要充分利用开发区同步开展的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安全性区域评估成果,数据和成果可以直接引用。
(3)参考开发区各项经验成果
项目在环评报告编制阶段,可以充分参考开发区现有同类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控经验,为己所用;应参照开发区环境应急体系,衔接自身应急预案。
二、环评报批改革
(1)简化公参方式
开发区内与规划环评意见相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展公众参与时,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的方式予以简化,具体方式:免予开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程序,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并公开;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10个工作日的期限减为5个工作日;免予采用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张贴公告的方式。
(2)加快评估流程
报告表项目不再进行技术评估;报告书项目评估机构即到即受理,对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充分运用视频、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专家咨询可以通过函审方式进行,努力缩短评估时限。
(3)压缩审批时限
开发区内建设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报告书项目16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8个工作日内审批部门完成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