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武进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会,科教城安环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研究,《关于印发<武进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武安办发〔2017〕5号)自即日起废止。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