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区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切实防范化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进一步统筹发展与安全,巩固、深化“一年小灶”、“三年大灶”经验成果,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我办编制了《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试行)
为推动我区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切实防范化解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进一步统筹发展与安全,巩固、深化“一年小灶”、“三年大灶”经验成果,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试行)。
一、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压紧责任链条,严格执法,突出风险管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全区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努力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执法效能,统筹发展与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532”发展战略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二、组织架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区安委会办公室是全区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工作的协调机构,参与联合执法的单位应确定一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报区安委办备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特成立武进区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综合
行政执法局武进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
大队、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
进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
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
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人社局、区城管
局、区科技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执法工作
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刘红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执法机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另外各部门明确两名执法人员参加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工作。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立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通过联勤联动联合工作机制,积极履行好以下工作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领域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拟订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2.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执法工作意见建议,向区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
4.负责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5.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任务
1.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各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联合查处的违法行为;
2.各类安全生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督查活动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开展的;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应由相关部门共同依法处置的违法行为;
4.部门间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统一研究、部署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5.各部门年度执法计划中重复的执法检查;
6.各类行业领域中曾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再度“回头看”的;
7.重大活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需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的;
8.涉及多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举报、信访件的办理;
9.其他需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部署协调具体工作。
(二)执法联络制度。
1.常规机制。常规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执法检查,协调部门间组织实施。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检查形式为专项检查,检查企业名单由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各部门情况确定。
2.专项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的原则,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的前瞻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应及时协调部门间共同开展执法行动,明确执法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参与部门等事项。
3.突发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件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牵头单位应及时协调部门间共同开展执法行动。
(三)工作报告制度。
领导小组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区安委办报告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馈安全生产联勤联动联合执法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领导小组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应及时报送区安委办。
(四)考核制度。
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联合执法情况开展半年度、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送区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分工协作,联动配合。立足部门职责,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独立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并对执法行为负责;联合执法中发现应由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书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优选人员,提高实效。选派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业务熟练且持有相关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工作,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联合执法的工作实效。
(三)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联合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不偏不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认真负责。
(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认真部署每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对联合执法中的经验与不足进行研究和总结,不断丰富和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