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办、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常安〔202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常住建〔2021〕81号)文件等规定,结合我区近阶段连续发生高处坠落伤亡事故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暨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提醒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二、督查内容
对照常住建〔2021〕81号文件要求,开展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台账资料;关于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采取的各项措施等。
三、组织方式
区安委办、区住建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具体督查工作由区住建局建工科牵头负责。原则上每个镇(开发区、街道)抽查1-2个小型建设工程项目。
联系人:陈玉立 联系电话(传真): 86312535
电子邮箱:283297908@qq.com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