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综合减灾和救灾保障工作的通知》(常应急函〔2021〕19号)要求和4月15日全省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着力提高全区应急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生活,全面掌握我区人员转移安置点和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镇、开发区、街道结合各地实际,至少设立2处受灾人员转移安置点(可设置在属地学校、宾馆等),明确责任人,填报附件1 武进区2021年受灾人员转移安置点情况统计表.doc;
2.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摸清各自现储存的救灾物资情况,填报附件2 武进区2021年救灾物资库存明细表.doc,无储存或数量较少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增储(代储)适量的救灾物资。
所有材料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于4月23日(周五)前反馈至区减灾办。
联系人:吴佳晶,联系电话:86312732,邮箱:616366049@qq.com。
常州市武进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