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进区商贸服务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武安发〔2020〕28号)的要求,结合礼嘉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商贸服务行业使用危化品(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
二、规范要求
商贸服务行业使用危化品(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应遵守以下规范要求:
(一)燃气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化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遵守《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等法规及标准;
(二)及时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并按要求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能有效使用;
(三)根据燃气的危险特性和使用量及使用方式,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全面掌握使用燃气的相关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
(五)强化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
(六)与正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做好日常隐患自查自纠的同时,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接受公众监督,确保用气场所的安全;
(七)持续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餐饮企业主体责任
各类餐饮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危化品(燃气)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经营(用气)场所的用气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依据礼嘉镇各村(社区)的网格划分范围,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压实村(社区)基层一线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由各村(社区)网格员摸排使用危化品(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名录,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张贴、月度安全检查、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等工作。
(三)落实相关单位工作责任
1.经济发展局服务业岗: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及时汇总各村(社区)上报的整治表格,将我镇的整治情况按时上报到区工作小组,并按照要求写好整治工作的总结。
2.建设局:会同各村(社区)、第三方公司继续推进餐饮商户安装燃气泄漏保护装置的工作,责成供气企业与餐饮用户签订合法的供用气合同,落实用户购气登记,完善用户基本信息,指导用户建立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发放安全用气告知书,进行安全用气检查指导。督促指导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江苏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用户停止供气。
3.派出所:组织警力,会同各村(社区)依法对使用危化品(燃气)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整改隐患,指导餐饮场所经营负责人开展简易消防设施推广应用。
4.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岗:根据专项整治的推进情况,会同村(社区)依法对使用危化品(燃气)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5.经济发展局食品安全岗:强化事前告知,在发放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履行《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告知义务。营业执照办理信息和小餐饮备案信息应当即时共享给与小餐饮单位的属地村(社区)。
6.市场监督管理局:严管液化气瓶充装、生产流通领域的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7.阳湖消防中队:会同村(社区)督促使用危化品(燃气)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与派出所、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消除餐饮商户燃气方面消防安全隐患;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8.各村(社区):按照各村(社区)网格划分的范围,排摸范围内所有的餐饮商户使用燃气的情况,形成名录库并进行动态更新。按照名录库做好日常对危化品(燃气)餐饮经营单位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处理,确保尽快将安全隐患消除。同时,每月还要做好整治推进情况的报表上报工作。
四、时序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组织排摸危化品(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标准,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理汇总好网格范围内的餐饮商户名录库、安全隐患数量及种类,并督促其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各局办岗位、村(社区)根据前一阶段排查的安全隐患,按照局办各自的工作责任,对各村、社区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检查中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进一步督促整改,对于拒不配合整改的,及时报请上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及时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逐步转化为长效治理机制,提升礼嘉镇商贸服务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的整体治理水平。
五、台账资料、报表上报
各相关单位、村(社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时序安排,明确1人作为工作小组成员,从即日起至整治工作结束,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联系,人员名单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经济发展局服务业岗。
各村(社区)上报:即日起每月10日前上报附件1(2021年6月完成)电子稿;每月10日前上报附件2、附件3至2022年6月(盖章);附件4-1、4-2由餐饮单位签字后一式三份,餐饮单位、村(社区)和镇工作小组各留一份(2021年底前完成),形成整治书面台账;附件4-3由餐饮单位填写完整后,张贴在店内明显处,派出所和村(社区)督促餐饮单位每月开展自查(长效管理)。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