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细化和更高质量推进全镇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关于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的指导意见》(武河长〔2020〕2号)及《常州市武进区小微水体河长制实施细则》(武河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礼嘉镇实际,经研究,将《礼嘉镇小微水体河长制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礼嘉镇小微水体河长制实施管理办法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关于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的指导意见》(武河长〔2020〕2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更高质量推进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全镇小微水体的整治目标、整治标准、整治时序、管护要求等方面内容,结合礼嘉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明确小微水体范围和管理目标
1.范围。有汇水、输水、排水、蓄水功能,水面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位于老百姓家前屋后且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持续存在的小河、小塘、小沟、小溪等公共水体(有明确管理主体的人工开挖鱼塘、水产养殖场所除外)以及城市景观、公园和封闭管理小区水体。
2.管理目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辖区内小微水体达到《指导意见》要求的“四无”目标(水面岸坡无垃圾、沿线无污水直排、水体无黑臭、岸线无乱堆违建),在实现达标整治“四无”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治提升实现“四有”目标(有水质保证、有配套设施、有记忆乡愁、有共治共管)。
二、具体措施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将辖区内的小微水体全部纳入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小微水体日常管护人员,将小微水体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
2.建立河长制体系。建立小微水体河长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并在村居委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设置小微水体河长公示牌。按照“内容规范、尺寸适宜、合理布置”的原则,在小微水体周边选择合适位置设置实体化河长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应注明:
(1)镇、村河长姓名、职务;
(2)河长所负责的小微水体名称、面积(示范点所在自然村的小微水体一并列出);
(3)管护人员姓名;
(4)管护志愿者姓名(含党员志愿者、企业河长、“河小青”志愿者、热心群众等,按实际情况列明)。
4.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对小微水体的督查考核,水利站、河长办负责辖区内小微水体的督查考核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考核结果结合区暗访情况作为财政拨付补助经费的依据。
三、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小微水体整治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推动小微水体整治和管护任务落到实处。
2.落实经费保障。各村(社区)要加大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引导扶持资金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城管等方面资金,支持小微水体整治和管护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村级自查、镇级检查、区级督查三级结合的工作机制。各级河长、相关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小微水体治理和管护情况进行巡查,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顺利推进。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
4.推动公众参与。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手段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带头引领作用,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引导党员志愿者、“河小青”志愿者、热心群众等各类群体参与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同时鼓励“企业河长”参与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建立、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监督员队伍,营造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礼嘉镇小微水体三年整治计划
2.礼嘉镇小微水体三年整治任务表
礼嘉镇小微水体三年整治计划
为更高质量推进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小微水体河长制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礼嘉镇实际,参考小微水体的类型、状况、周边环境、建设目标等综合因素,对全镇小微水体的整治目标、整治标准、整治时序、管护要求等方面内容按照达标整治和示范引导两类标准制定整治计划,具体如下:
1.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324个小微水体中30%的整治任务。建成何墅村、蒲岸村2个小微水体整治示范引导村。
2.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60%的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同时鼓励各村(社区)积极参加小微水体示范村的创建。
3.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努力实现全镇小微水体“四无”全面覆盖,“四有”连点成片的良好局面。
礼嘉镇小微水体三年整治任务表
序号
村委
小微水体数量
2021年任务
2022年任务
2023年任务
备注
1
坂上村
17
6
10
2
蒲岸村
25
8
15
3
建东村
38
12
22
4
武阳村
29
16
5
陆庄村
何墅村
30
9
18
7
毛家村
大路村
政平村
28
新辰村
32
19
11
华渡村
24
14
礼嘉村
13
秦巷村
庞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