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建设项目和货物、服务类采购的监督管理,构筑规范、高效、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筹资金的使用及规范,从源头上预防交易风险,保障各类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西太湖产业园相关规定,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西湖街道机关、下属单位(部门)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集体资金,在规定额度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组织领导
西湖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书记担任,组员为办公室负责人及预算和工程管理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是街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和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协调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及采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采取项目经办部门汇报说明、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模式,会议结果以办事处会议纪要形式确定。
三、实施细则
(一)立项
1、工程建设项目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以上的,于每月20号前集中上报(附件1)至办公室,经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同意后按计划实施。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下的,经办公室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2、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1)30万元(含)以上的,于上季度末20号前上报下季度采购计划(附件2)至办公室,经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同意后按计划实施。
(2)10万元(含)-30万元的,于每月20号前集中上报(附件1)至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计划实施。
(3)10万元以下的,经办公室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3、经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的其他项目
(二)交易标准
(1)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招标;
(2)20万元(含)-400万元(不含)项目,由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组织进行招标。其中:
50万元(含)-400万元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交易;
2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可以直接发包;
(1)100万元(含)以上的,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采购;
(2)30万元(含)-100万元的,由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组织进行采购;
(3)5万元(含)-30万元的,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以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采购单位;
(4)5万元以下的,经办公室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采购单位(部门)按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四、交易方式
(一)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招标方式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国有(政府性)资金、集体资金投资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交易招标方式的,需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请党工委会议审议后,报园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货物、服务类采购
货物、服务类采购应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性来源、询价采购、定点采购、协议供货、实物配发、跟标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等方式,以及国务院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按规定执行。
2、竞争性谈判是指交易采购人邀请特定的谈判对象,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以上方式开展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对于采用非公开信息方式交易采购的项目,需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交易活动。
五、其他事项
1、工程建设及物资、服务采购项目在实施前,必须填写《西湖街道建设及物资、服务采购项目立项、交易审批表》(附件3)并交办公室备案。
2、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增加项目建设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建设、货物、服务类等采购项目;确需修改、增加的,必须填报《西湖街道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4)。
3、项目竣工后60天内,根据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后经验收合格,出具《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单》。
4、凭《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单》,根据管理权限,组织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书面报告。
5、西湖街道机关、下属单位(部门)根据审计结果,依据合同约定,并按相关规定程序支付资金。
6、项目建设、采购结束后,西湖街道机关、下属单位(部门)应及时做好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并由办公室存档。
7、对违反本规定,造成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损失的,将依党纪政纪给予其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8、办法中所涉项目建设、各类采购的操作程序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以及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等规定执行及调整。
9、本办法与上级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西湖街道建设及物资、服务采购项目月度申报表
附件2.西湖街道政府采购计划表
附件3.西湖街道建设及物资、服务采购项目立项、交易审批表
附件4.西湖街道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西湖街道建设及物资、服务采购项目月度申报表
申报部门: 申报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含工程建设、物资和服务采购)
计划总投资
(万元)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附件2:
政府采购计划表
采购部门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项目概况
预计采购时间
采购
形式
拟采用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5
备注:1、采购形式栏目填写:集中采购或分散采购。
2、拟采用方式栏目填写: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附件3:
西湖街道建设及物资、服务采购项目
立项、交易审批表
年 月 日
概算资金
经费渠道
开、竣工时间
申请部门
是否纳入年度计划
项目概述(可另附纸):
经办人: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定点采购 □实物配发 □直接发包 其他:
分管领导意见:
办公室审核意见:
(预算及交易方式)
主要领导意见:
附件4
西湖街道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表
项目编号:
合同主体
甲方:
乙方:
变更内容概况及说明
监理单位意见
签名:
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意见
审计单位意见
项目实施部门意见
经办人 : 分管领导: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