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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雪堰镇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20-0006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20〕78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20-12-09 发布日期: 2020-1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人居环境,规范辖区内废品收购经营行为,打造雪堰生态文明新亮点,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雪堰镇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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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雪堰镇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雪政发〔2020〕78号
 

各办局、各村(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人居环境,规范辖区内废品收购经营行为,打造雪堰生态文明新亮点,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雪堰镇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雪堰镇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人居环境,规范镇域废品收购经营行为,消除废品收购行业安全隐患,提升废品收购企业环保意识,净化镇区及农村环境,打造生态文明新亮点,现结合我镇实际及其他条线行业监管要求,对废品收购行业进行“回头看”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乡镇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原则,对全镇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再排查,通过当前集中整治、后续严格管控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成立雪堰镇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  洋

副 组 长:李治国、殷旭东、陈世华

成员单位:各村委(社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所、市场监督局雪堰分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雪堰派出所、潘家派出所、漕桥派出所、供电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交巡警大队雪堰中队等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陈世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卓、姚国兴、徐敏、王静担任副主任。

三、整治依据及原则

(一)整治的依据。本次整治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为依据,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保持社会治安稳定为目的,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保证质量、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整治活动。

(二)整治的要求

1.废品收购行业安全整治要求

(1)建立危险物料辨识及分类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危险物料拆解作业操作规程;

(3)粉碎机械需有符合安全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

(4)必须规范用气;

(5)可燃物分类规范堆放,不得占用安全通道;

(6)涉及粉尘需要收集系统,收集系统设施电气必须防爆。

2.废品收购行业环境整治要求

(1)无证照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一律予以取缔,对有固定店面的无证照经营户由市场监督局负责取缔,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予以配合,对不予配合的无证照经营户,按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2)不在镇域内(包括撤乡并镇)道路及村主要干道两侧200米内的废品收购站(点)必须设置围墙或围挡,堆放的废旧物资不得高于围墙(围挡),站(点)外无废品乱堆乱放,无污染物随意排放,无产生二次污染等现象,保持四周环境整洁有序;                       

(3)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登记查验制度,严禁收购赃物或违禁物品,未按规定设立的,相关部门对照有关法规从严处罚。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15日)

各村(社区)通过网格员对无证、有证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摸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摸底调查情况于12月15日前上报镇综合信息指挥中心。 

(二)自查自清阶段(20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

各村(社区)及时组织人员入户开展调查,做好整治动员工作,发放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要求,涉事群体根据相关要求限期完成自行整改工作。

(三)集中清理阶段(2021年1月1日—1月20日)

对无正常理由未及时自行整改,并且超过告知书上规定的整改时限的,由各村(社区)牵头,安监、环保、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督、自然资源与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月21日开始)

继续做好集中整治的后续处理工作,完善工作台账,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查漏补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五、工作职责 

1.各村(社区)负责做好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和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工作。

2.市场监督局雪堰分局负责对废品收购站(点)无证经营等行为予以查处。

3.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废品收购站(点)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负责对废品收购站(点)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负责涉及危化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品收购站(点)的取证和查处工作。

4.派出所负责对废品收购站(点)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收赃、销赃、偷盗工业原料,破坏生产设施、公共设施等违法行为,并做好专项整治执法保障工作。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5.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各村(社区)做好废品收购站(点)清理整治工作。综合信息指挥中心负责对全镇废品收购站(点)进行摸底汇总。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雪堰中心所负责对废品收购站(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等行为予以查处。

7.供电所负责对废品收购站(点)违规私拉电线等行为予以查处。

8.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雪堰中队对在内河未办有关手续利用船只从事废品收购现象的查处,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车辆违法运输等行为的管理。

9.交巡警大队雪堰中队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点)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牵涉面广,是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废品收购行业专项整治摆上重要位置,真抓、早抓、主动抓。各村(社区)要树立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村(社区)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协调,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做到责任到位、力量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达到符合净化、亮化、美化的环境要求。

(二)依法行政,齐抓共管。由于开展废品收购站(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努力保持上下联动、左右联合,加强协作,综合协调,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整合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要公正、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执法必严,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确保专项行动规范有效。

(三)健全机制,巩固成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既要对现存问题进行整治,也要加强控制,有效地从源头防治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将专项整治的成果加以巩固,建立长效的监控管理机制。

    (四)畅通渠道,接受监督。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举报受理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雪堰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重要问题实行督办制度,由专人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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