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羽协
教育局 区武术协会
教育局 区体总
2、 小学甲组(09-10年生):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
3、小学乙组(11-12年生):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200米自由泳、5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
4、小学 丙组(13年后生):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蝶泳打腿、50米仰泳打腿、50米蛙泳打腿、50米自由泳打腿、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
5、各单位限报一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初中组男女各限报8人,每人限报3项,每项人数男女不限;小学甲组、乙组、丙组各限报20人,报项男女不限,每人限报2项。
6、初中组实际参赛人数少于8人、小学组少于30人的单位不计团体总分。 (具体见竞赛规程)
2、小学竞速全能:各组限报2男2女(符合年龄组运动员可兼报竞速全能)。 3、集体项目:团队三分钟绕8字跳长绳(小学二分钟,初、高中三分钟)。
教育局
区跆拳道协会
教育局 区轮滑协会
2、跳绳、踢毽设初中组(06年后生)、小学男、女子组(09年后生)。初中组绳毽各报3人;小学绳毽男女各报2人。(具体见竞赛规程)
1、输送区少体校田径队在训满1年并参加区田径比赛每人加5分,在区田径单项比赛中获得前三名再加3分;
2、在区少体校田径队训练满1年后,经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同意输送到上一级训练单位(或运动队)的运动员(含转项输送)并参加 区田径比赛有单项获得前三名加5分;
3、经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同意直接输送市运动学校田径队的运动员回原输送单位参加区田径比赛有单项获得前三名的加5分;
4、所有加分运动员必须在训练单位训练满1年,并在省青少年体育管理系统注册成功后方可加分,输送市级训练单位的必须注册在武进(含市级 注册)。
5、小学输送的运动员,加分给原小学输送学校;初中输送的运动员,加分给原初中输送学校;高中输送的运动员,加分给原高中输送学校。
6、对加分运动员和少体校参赛运动员在区田径比赛报名结束后进行公示。
7、区联合组队参加市田径比赛的其他学校输送运动员考核中增加名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