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或部门职能调整,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出相应调整。请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镇、开发区、街道按区政府办《关于加强镇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武政办发[2015]131号)文件要求,配备食安办副主任和协管员。上述名单(见附件)请于4月2日前报送至邮箱wjfda@126.com。
联系人:章波;电话:86318586
附件: 1. 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名单.docx
2. 镇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人员名单.docx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公开性质: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