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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选聘区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06/2021-00015
主题分类: 医药卫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卫字〔2021〕30号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局  
产生日期: 2021-03-02 发布日期: 2021-03-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选聘区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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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选聘区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卫字〔2021〕30号
 

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选聘区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报名工作,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区卫健局组织人事科。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 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健康局

选聘区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根据《武进区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武医改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就武进区卫健局选聘区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岗位

区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2人。

二、基本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决策、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金融、税收等专业知识,具备医院财务管理知识。

(二)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审计或经济类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有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3、年龄在5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总会计师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武进区三级公立医院选聘总会计师报名登记表》(附后),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以及相关荣誉、论文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1年3月10日前交局组织人事科,由局组织人事科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核。

(二)职业能力测评

职业能力测评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邀请相关领导、专家担任评委。职业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职业能力测评成绩,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综合考虑,确定考察人选。按干部考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四)集体讨论和办理手续

区卫健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束后履行聘任程序。

四、其他

1、选聘的总会计师原则上不改变原人事关系和职级,由区卫健局在2家区三级公立医院统一安排。

2、本方案由区卫健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武进区三级公立医院选聘总会计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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