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位于武进高新区的常州市磊垒商贸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武进区委、区政府(武发〔2019〕20号)文件及武进区政府(武政复〔2007〕82号)文件的要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参加,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具体名单附后),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常州市磊垒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磊垒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04日,法定代表人:胡丁丁(普通职工,不担任公司职务),总经理:胡石弟(胡丁丁父亲,主要负责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MYDXY8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160万元,注册地址:武进区遥观镇人民东路8号,经营范围:玻璃、不锈钢制品、铝合金批发;门窗配件销售;玻璃加工。该公司有员工35人,2020年产值1000万元左右。磊垒公司于2020年底确定将生产经营场所搬迁至武进国家高新区西湖路150号厂区,并于2021年1月份开始生产场所搬迁工作,新厂区于4月5日后开始正式生产。
(二)日常安全监管情况
磊垒公司搬迁至新厂区后未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营业执照信息也未变更。由于企业搬迁时间较短,至事故发生时,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及其监管部门还未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计划中。
二、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简要经过
2021年4月15日9时30分左右,位于武进高新区的磊垒公司生产车间内,磊垒公司的工人王工厂、胡丁丁使用移动货架搬运胶片炉中处理完的钢化玻璃,在移动货架转向的过程中,货架一只轮子突然断裂致使货架发生倾斜,上方所载钢化玻璃发生倾倒。站在货架侧后方的王工厂被发生倾倒的玻璃压倒,颈部受伤。
(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周围的工人发现出事后立即拨打了“120”并展开救援,王工厂经“120”救护车急送常州二院阳湖院区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及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应急处置,要求事故单位全力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2021年4月21日,用工单位与死者家属就善后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事故应急救援评估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无时间的拖延,但伤者因伤势严重,经常州二院阳湖院区抢救无效死亡。虽然事故应急救援未能挽救生命,但救援相对及时,应急措施基本到位。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死者简况
王工厂,男,54岁,杂工,河南省商丘市人。
2.直接经济损失:103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杂工王工厂安全意识淡薄,在推行装载玻璃的移动货架时未站在移动货架头部或尾部,而是站在移动货架侧后方,且在发现玻璃倾倒时,冒险用手阻挡,致使其被倾倒的玻璃压倒,颈部被割伤。王工厂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 磊垒公司总经理胡石弟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未认真督促、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移动货架轮子容易损坏的隐患,未及时制止生产现场杂工王工厂冒险作业的行为;未及时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未在搬运工操作规程中明确在搬运时物体应固定防止倾倒的要求。
2. 磊垒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到位,磊垒公司在变换生产场所后未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到位,对于移动货架轮子容易损坏的隐患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在常州市磊垒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的“4·15”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不予追究责任的人员
杂工王工厂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进入移动货架两侧的危险区域且在危险发生时未采取正确可靠的应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相关单位及个人
1.磊垒公司总经理胡石弟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未认真督促、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对胡石弟实施行政处罚。
2.磊垒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对磊垒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这起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微杜渐,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常州市磊垒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事故发生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务实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度。
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要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新进企业情况的摸排,及时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在“一年小灶”的基础上,继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武进区“4·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