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1年武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2021年武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2.2021年安全监管与平安交通建设任务分解表
3.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武进区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系统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贯彻落实《武进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要求,巩固“一年小灶”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持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区域,突出源头防范,深入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模式,增强科技兴安支撑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逐步构建与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相适应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交通运输安全“百日行动”集中攻坚为切入点,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以及省委危化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努力解决一批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持续压降一般事故,遏制职责范围内较大以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重点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纳入系统各级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实践、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清单要求,定期以专题会议、督导调研等方式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的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发挥区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无缝衔接。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落实,完善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安全防控责任、基础管理责任、应急处置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全面推广应用“一年小灶”整治期间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危运车辆挂靠清理、非法营运打击查处等方面形成的经验做法,巩固“一年小灶”取得的成效,扎实推进“三年大灶”2个专题和8个专项的集中攻坚。细化分解“三年大灶”年度工作任务,聚焦道路客货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港口水上运输、工程建设、铁路沿线等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精准执法,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有效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切实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重大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
一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的源头防控机制,推动行业企业不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二是深化“科技兴安”支撑保障。继续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两客一危”和重型载货汽车的应用,加强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数据应用,提升车、船安全性能。推进货物源头装载企业称重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监管部门平台,加大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力度,提高对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积极引入科技手段提升行业监管,系统高效地对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危险货物运输等高风险领域进行管理,实现对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三是推动安责险的应用。在重点行业探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安责险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促进作用。四是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紧紧围绕“城市安全、美好生活”主题,明确创建目标、创建任务、落实部门职责。以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强化道路交通设施安全保障,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五)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有针对性地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和技能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教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宣传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二是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继续推进运输企业关键两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工作。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强化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综合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多渠道开展执法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计划。注重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的结合,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问题。五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制度在道路运输、港口、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中的应用,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区域协同共治,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内生机制。
(六)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部门应急预案和行业领域专项预案的编制工作,形成上下配套。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调整组建应急救援队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重要时期领导带班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救援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故(事件)。指导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实战演练。二是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防范。落实应对夏季高温、汛期、台风、雨雪冰冻及大气重污染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控和应急保障措施,全力做好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保和反恐工作,确保五一、国庆、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季节性火灾防控,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评估工作,深化重点企业、重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提高行业消防安全能力。四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相关企业按规定做好营运车辆通风、消毒,进一步防范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物流传播,督促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七)全力配合做好上级督导工作
全力支持配合国务院、省、市、区各级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将督导作为“把脉问诊”“开方治病”的难得机遇,自觉认领问题、主动解决问题;针对上级交办督办、通报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域问题处置监管平台作用,确保各级督办交办的任务事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附件2:
2021年安全监管与平安交通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项目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工作
目标
不发生职责范围内较大以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产生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各业务科室
系统各单位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纳入系统各级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2
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定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系统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4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本单位的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落实,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安全防控责任、基础管理责任、应急处置责任。
运输科
港航科
执法大队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6
落实重点车辆源头把控。建立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运输车辆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清理长效机制,保持挂靠车辆动态清零。
7
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督促危险货物装货人落实“五必查”工作的通知》,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监管,消除监管盲区。
8
加强道路客运安全防控。贯彻落实《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依托辖区各大旅游景点及周边道路等设立联合执法点,开展联合巡查,对涉嫌非法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重点管控。加强执法协作和违法行为移送,从严查处旅游包车客运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管理。
运输中心
9
严管非法超限运输。改造升级不停车检测系统,加快推进342省道新治超站点建设并全面投入使用。落实非法超限运输追溯制度,依法追究源头装载企业责任,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严厉打击“百吨王”严重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10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水平。排查整治公路、航道、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开展桥梁防碰撞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梁,开展县道桥梁维修加固专项工程。提高渡运安全管理水平。
工程科
公路中心
港航中心
11
推进危化品使用安全治理。运用《江苏省危化品使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摸清掌握危化品使用现状;编制《汽车维修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工作指南》,指导企业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
12
提高港口企业本质安全。督促港口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切实落实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
13
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加强铁路沿线巡查,协调铁路等部门消除安全隐患。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破损和维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4
强化工程建设监管。结合2020年度“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和“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部位和安全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
15
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推进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
16
深化“科技兴安”支撑保障。继续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两客一危”和重型载货汽车的应用;推进货物源头装载企业称重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监管部门平台;对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
17
推动安责险的应用。在重点行业探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8
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创建任务。
各科室
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9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教活动。
工会
20
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继续推进运输企业关键两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工作;强化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1
加强综合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多渠道开展执法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监管能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组织人事科
法制安全科
22
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并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计划,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
23
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强化应急保障能力
24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部门应急预案和行业领域专项预案的编制工作。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调整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故。指导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实战演练。
25
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防范。落实安全防控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五一、国庆、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6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7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配合做好上级督导工作
28
全力支持配合国务院、省、市、区各级安全生产督导工作,针对上级交办督办、通报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
附件3:
武进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局属单位、重点行业企业、工程项目
2.检查时间:全年不少于4次
3.检查内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4.实施方式:局领导带队督查
5.结果应用: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隐患,实现闭环
二、危化品使用安全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港口码头企业
2.检查时间:全年不少于2次
3.检查内容:机动车维修和港口领域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开展落实情况
三、重点时段安全督查
1.检查对象:汽车客运站、圩塘轮渡、道路运输、港口码头、交通工程、基础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
2.检查时间:春节、五一、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后,恶劣天气、汛期等重点时段
3.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