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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护航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309/2021-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常西科安发〔2021〕11号 发布机构: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安全生产委员会  
产生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6-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全稳定工作,现将《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护航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确保工作实效,按照要求严抓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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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护航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西科安发〔2021〕11号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全稳定工作,现将《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护航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确保工作实效,按照要求严抓落实相关工作。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护航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全稳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武进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进区“筑牢安全生产底线护航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安发〔2021〕14号)的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园区开展“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护航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抓好安全生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稳定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事故,推动全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事故多发领域,围绕国务院专项指导组聚焦的化工等五个重点行业领域和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固废等行业领域,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明确的年度专项整治任务,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大型节庆演艺活动、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危废固废处置、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农村桥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着力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以“五个一批”为目标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抓实抓细问题隐患整改,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扎实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攻坚行动

按照《武进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武安办发〔2021〕26号)要求,从6月到9月,通过企业对标自查自改、板块对标宣贯引导、部门对标监督检查的方式,推动企业真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百日攻坚六大责任25条攻坚内容逐条逐项落实到位,促进企业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管理转变,从根本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深入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第一时间通知辖区内所有企业,严格对照六大责任25条攻坚内容,逐条逐项健全完善,形成工作台账,规范生产现场,全面填写《武进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百日攻坚六大责任25条内容清单》自查自改情况,留档备查,并在厂区醒目位置公示。同时,要对辖区内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切实提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尤其要关注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差、设备设施风险大的企业,采取点对点的辅导,指定人盯人的举措,切实帮助此类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管理现状。

2.开展专项执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检查计划,对照《武进园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百日攻坚六大责任25条内容清单》,逐条逐项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和问题隐患清单。对经过排查整治后仍然不到位的企业,严格按照上限处罚,达到处罚一片,规范一片,警示一片的效果。

3.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总结提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辖园区内企业学习借鉴和全园区推广。要坚持长效机制,将此次攻坚成果在企业内部持之以恒的贯彻落实。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1.危化品领域专项攻坚行动。一是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专项检查。聚焦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防范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牵头,规划建设局、西湖街道办事处、滆湖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执法中队等)

2.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期间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开展安全治理六大行动,对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等重点企业全面排查,打击非法运输,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联合处罚。扎实推进事故预防“百日整治”,围绕源头、农村、城市等重点阵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风险防控、重点违法专项治理,以最大力度防控风险、最严尺度整治违法。(责任单位:西湖街道办事处、交警中队、交通执法中队)

3.大型节庆演艺活动整治行动。把好准入关,督促举办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赛事的现场安全监管,制定详细周密的应急处置预案,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西湖街道办事处、滆湖派出所等)

4.渔业船舶隐患整治。重点抓好滆湖重点水域“三无”渔船整治,坚决依法取缔“三无”渔船;严格执行捕捞许可,打击非法偷捕行为,消除非法行为引发的安全风险,强化管控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西湖街道办事处牵头、滆湖派出所等)

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紧盯建筑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督查,及时处置发现的各类问题。(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牵头,各工程主管部门等)

6.危废固废处置领域攻坚行动。聚焦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爆炸、火灾、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7.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辨识,摸清底数,积极开展有限空间专项培训,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牵头,规划建设局、西湖街道办事处等)

8.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深化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多合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群租房、宾馆饭店、地下空间、学校、文物建筑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整治火灾荷载过高、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疏散通道不畅通、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滆湖派出所牵头,西湖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局等)

9.特种设备领域攻坚行动。聚焦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盯紧商场、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突出涉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防范倒塌、坠落、爆炸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分局)

10.城镇燃气领域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武进区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专题方案》,严格落实“七个一”专题行动,摸排风险,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园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燃气领域事故。(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牵头,西湖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局、滆湖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等)

11.农村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市安委办等5部门《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根据区级《关于开展全园区农村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摸清农村桥梁底数,明确管养责任主体,压紧压实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分级分类排查整治桥梁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农村桥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坚决遏制桥梁事故发生。(责任部门:西湖街道办事处牵头,交通执法中队、交警中队等)

12.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冶金工贸、农机等行业领域,要根据各自特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责任部门:园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

同时,园区已经进入主汛期,暴雨、雷电、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增多,要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从严开展“五个一批”行动,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各部门和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梳理,找准执法整治重点,以“五个一批”为目标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结合《武进区“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21〕33号)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1.排查发现一批“地下黑窝点”。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以违法违规小化工为重点,拓展到违法违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等各类“小字头”,全面排查停产停业企业。

2.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在危化品、道路交通、工贸、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打击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力度,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3.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查摆问题,加大违法违规企业集中曝光力度,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隐患全面整治。

4.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持检查和执法相结合,敢于动真碰硬,对隐患未按时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立案处罚,对违法违规、风险不可控的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取缔关停。扎实开展“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百日行动”,加大对冶金工贸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

5.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督促事故隐患整改贯穿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始终,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严防严控监管措施,在重要时点、重点时段实行事故信息日报制和零报告制。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工作举措。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查隐患、抓整改为着力点,以防风险、保平安为落脚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抓督查、抓整改、抓落实。6月底前,坚持“从紧从快”,突出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全力推动半年度应完成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提前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七一”前后,禁止危化品、冶金等高危行业企业装置开停车或重大工艺调整,禁止新改扩项目试运行投产;严格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安全管控,确因需要进行特殊作业的,一律按照最高等级履行审批手续,落实防范措施。8月上旬至年底,扎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重点攻坚年度重点任务,推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防范意识,全方位、全覆盖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以网格式、地毯式形式推进排查工作,每一个条线、每一块区域、每一个部位、每一个方面都要有人管、有人查,管的人要会管,查的人要会查,排查要认真、细致、彻底,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问题显形、隐患见底。排查中,尤其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风险、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和疏散标志及通道存在的隐患、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存在的风险和应急处置不到位导致次生灾害风险等。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对整改不力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针对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时间段要求高、任务重、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舆情应对,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反映的事故信息,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汛期和各类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协调联动和信息通报制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及时将预报预警信息通知到村、社区和企业;要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应急措施,加强前置备勤和应急准备,强化救援演练,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迅速反应,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四)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区域、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总结提练好的经验做法,巩固工作成果。7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阶段性成果形成材料报园区安委办;从8月份起,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园区安委办;12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园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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