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专委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措施要求,巩固“一年小灶”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源头防范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干部会议和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及时传达省、市、区安全生产重要会议、文件决策部署并提出工作要求。(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其他相关部门)
2.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工委、管委会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到基层、企业宣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在园区落地生根。(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其他相关部门)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制定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清单要求,以工作会议等方式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其他相关部门)
4.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园区安全生产各项职责和制度,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季度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至少一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人统筹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统筹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园区安委办(经济发展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落实,完善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安全防控责任、基础管理责任、应急处置责任,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自查自纠转变。全面组织实施《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广泛开展宣传,举办专题培训班,指导企业规范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确保企业从业人员知道岗位安全风险,自觉主动排查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科学制定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将安全生产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事项督办、约谈警示制度,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考核力度,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其他相关部门)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7.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推动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对照标准建好、用好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的系统性、精准性、有效性。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小化工”、流动加油车(船)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责任部门)
8.推进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治理方案。集中开展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企业、群租房等五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集中整治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物流仓储、电动自行车充电等突出风险,大幅减少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出租房安全管理提档升级,集中组织开展以群租房、合租房为重点的出租房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加大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完善基层消防监管模式,打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深化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攻坚不放松,及时消除聚新家园沿街商铺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西湖街道办事处、园区消委会成员单位)
9.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依法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百吨王”、“三超一疲”、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严重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两客一危”挂靠清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大“两客一危”车辆非法营运的整治打击力度,保持挂靠车辆动态清理。压紧压实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西湖街道办事处、交警中队、交通执法中队,其他相关部门)
10.推进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强化规划引领,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开展危旧房屋和老楼危楼排查整治,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防治城市地面塌陷等次生灾害。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在建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燃气行业管理,加快推进瓶装液化气服务配送制和销售实名制。深入开展LNG等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提升LNG等燃气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水平。(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其他相关部门)
11.推进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有效落实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对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隐瞒不报、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推进“煤改气”工程、渣土、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强化粉尘涉爆企业除尘项目评估验收。(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其他相关部门)
12.推进冶金工贸领域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铝镁金属粉尘、高镁合金机加工等重点领域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加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动态管理,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和列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建立设备、人员、生产状况、“双控”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等管理台账,实施精准化监管。加强“厂中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出租方、承租方安全职责。(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其他相关部门)
13.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国家和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校园安全信息化水平,2021年校园重要部位的实体防护、技防系统建设实现全面达标。深入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主体责任,大力整治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针对学校高层建筑、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责任单位:西湖街道办事处,其他相关部门)
四、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
14.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紧盯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行政执法与专项整治深度融合,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公开执法相关信息,在各类媒体曝光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滆湖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执法中队,其他相关部门)
15.完善安全信用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隐患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坚决纳入“黑名单”管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纳入到“黑名单”管理的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从严审批核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和落实,鼓励公众参与,及时发现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其他相关部门)
16.严格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和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及时通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纪工委(监察局)、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其他相关部门)
五、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有针对性地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和技能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教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宣传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应急管理、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教育宣传投入,丰富载体内容,拓展体验形式,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提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以及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平台等载体,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落实《常州市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机制,强化“三项岗位”等重点人员的培训考核。(责任单位:西湖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其他相关部门)
18.推进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配合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完善园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加强源头管控,优化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严格规划管理和产业用地准入要求,把好准入关口,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依法落实产业布局和安全措施,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完善园区内公共设施。强化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园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学技术局、招商局、规划建设局、其他相关部门)
19.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的源头防控机制。持续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示范企业建设,发挥示范企业样板效应,推动各类企业不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其他相关部门)
20.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借助社会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力量开展监管执法和技术服务,发挥其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优势,促进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深度融合,提高安全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提高企业风险意识和投保主动性。鼓励其他企业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升投保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