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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城管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27X/2021-0001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城委办发〔2021〕23号 发布机构: 城管局  
产生日期: 2021-11-08 发布日期: 2021-11-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城管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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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指导意见
武城委办发〔2021〕23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彰显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主体地位,提升全区市容环卫水平,推动文明城市和长效管理工作常态长效开展,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等规定,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有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优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共建共享新格局。

二、实施范围

各镇、开发区、街道建成区。

三、管理责任

(一)责任区。市容环卫责任区是指城市道路两侧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及管理范围。

(二)责任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卫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但应当由所有权人按照约定负责督促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落实管理责任。具体为:

1.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公共水域、公共厕所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2.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3.商店、超市、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馆、证券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4.地铁、轻轨、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公交始末站点及其管理范围,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5.穿城公路、城市隧道由管理单位负责;

6.城市范围内的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岸线,由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

7.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8.文化、体育、娱乐、游览等公共场地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9.市容环卫管理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保税区、科学园区、独立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

10.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厂矿企业的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三)责任内容。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当依照《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履行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绿化管养等管理义务。

四、实施步骤

(一)多途径宣传发动。联合相关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志愿者,对沿街商铺、物业企业、农贸市场等不同责任主体,主动上门宣讲,争取理解支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以及社区宣传栏、户外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强化宣传阵地,营造良好氛围。

(二)多角度调查摸底。由各镇(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所在辖区市容环卫责任人组织开展调查登记,以道路为单位建立管理信息数据库,全面收集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联系方式等相关管理信息。除当事人主动提供外,还可通过市场监管、公安、房产、物业、水电、通信等管理和服务部门协助提取。

(三)多手段签订责任。由各镇(开发区)综合执法局逐门逐户进行签订,并引导责任人将市容环卫责任书张贴在室内墙面显眼位置。签订责任书过程中,必须做好市容环卫责任的内容解读;对不予配合签订的,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引导,阐明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重要意义,争取签约率达到100%;仍拒绝签订的,可直接送达市容环卫责任告知书。

(四)多机制落实长效。一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组建队伍开展全时段、全方位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二是建立视频监管机制,运用网格化管理视频监控平台,将违法行为以短信方式及时通知市容环卫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区执法人员,形成高效联动处置模式;三是建立集中整治机制,定期全面检查、整改影响市容环境的基础设施,同时强化执法保障,严肃查处屡次签约不履约、履约不到位的市容环卫责任人,全面消除各类市容环境问题,促进履约率提升;四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在现有“路长制”工作模式的基础上,以道路为单位,运用由市容环卫责任人、路长、网格员等组建共建共管微信群,经常性开展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发现、协调解决有关城市管理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引导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城市市容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镇(开发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坚持长效管理,确保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积极构建由综合执法局、派出所、交警、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条线组成的镇级市容环卫责任管理工作网络,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联动,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三)规范执法,循序渐进。对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责任人,应坚持柔性执法与严格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实行“一次劝导、二次下达整改通知、三次开具处罚单”的执法流程,按照《关于对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武综执〔2021〕7号)要求,逐步提升执法力度,有效减少常发性违法行为发生。

(四)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制度,将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严格奖惩问责,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追责。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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