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财政分局:
为稳步提升全区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着力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农机坚强的支撑作用,我局研究制订了《2021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
一、稳定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一)推进水稻机械化栽插
为巩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成果,切实提高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壮大农机经营服务主体实力,提高农机具利用率,着力提升水稻机插水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机插秧作业面积大小、作业质量,实行区级财政资金分级奖补。详见附件1。
为有效应对灾害性天气及苗期生产性事故等多种因素造成的水稻受灾情况,做到不误农时进行补种,确保水稻种植面积,结合全区水稻种植规模,选定5个具有一定育秧规模、育秧水平高、秧苗质量好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培育机插秧备用秧。备用秧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生产需要进行统一部署调配,对选定的育秧组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试点实施“农耕乐”雇主责任险
为提高粮食生产过程中农机作业环节抗风险能力,增强农机保险政策支农力度,继续试点实施“农耕乐”雇主责任保险,用于保障全区开展稻麦机械化生产的农机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农机作业环节雇工的人身安全。“农耕乐”雇主责任保险保费由区财政补贴90%。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见《关于印发<2020年度武进区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武农发〔2020〕58号)。
(三)支持农机装备提档升级
购置区级重点机具、报废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扶持。
今年我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武进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武农发〔2020〕133号、武财农〔2020〕47号)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二、提高特色农业机械化率
依托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建立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推进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发展,促进良种、良法、良田、良机配套,鼓励生产全程机械化,着力提高特色农业机械化率。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详见附件2。
三、推进社会化服务
(一)推进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
结合我区实际,根据社会化服务规模和能力,对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农机维修网点给予考核奖励,操作办法继续按《关于印发〈2015年武进区农机社会化维修服务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武农发〔2015〕68号、武财农〔2015〕85号) 执行。
(二)推进农机报废企业服务
农机报废是一项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的工作,为更好地实施农机报废,提高农机报废回收试点企业工作积极性,确保报废农机具回收、报废、拆解等工作顺利进行,对区内农机报废回收试点企业给予适当工作补助。
(三)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服务
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机插秧考核奖励等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保证财政资金能用到实处,需强化“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的监督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按规定程序确定第三方,由第三方对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插秧等作业按标准进行核查,并提交相应核查报告。
鼓励镇级财政资金进行相关配套扶持。
本政策由武进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武进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武进区机插秧考核奖励办法
2.2021年武进区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扶持办法
附件1
2021年武进区机插秧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从事机插秧作业的农机大户。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农机大户在武进区域内机插秧作业规模和作业质量:一是适度作业规模。农机大户必须具有适度的作业面积,以机插秧作业100亩为考核最低标准;二是作业质量好。农机大户严格按照农艺栽培要求培育壮秧,栽足基本苗,确保栽插质量。(考核表见附件1-1)
三、考核办法
1、落谷结束后,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统计本地区机插秧计划育秧情况(附件1-2)及时报区农业农村局;作业结束后,农机大户应详实填写机插秧作业清单(附件1-3)并对清单内容真实性负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统一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2、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组织会同第三方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相关工作:①农机大户育秧数量由第三方逐一实地核查;②大田作业面积由第三方按照各农机大户上报机插秧面积的不少于10%比例分别进行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且实地检查至少2个不同作业田块;③农机大户落谷情况、秧苗质量(附件1-4)和大田作业质量(附件1-5)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检查;④第三方和各镇(街道)的检查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通过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核实结果的准确率将作为兑现考核奖励资金的依据。
四、奖惩措施
奖励以各农机大户实际机插秧作业面积为基数,奖励标准为每亩50元,再根据质量考核扣分折算扣减系数后计算奖补资金[公式:机插面积×50×(100%-质量考核扣分的百分数)]。在兑现奖补资金前,将资金奖励情况在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1-1. 武进区机插秧质量考核表
1-2. 2021年武进区机插秧计划育秧情况统计表
1-3. 2021年武进区机插秧作业清单
1-4. 2021年度水稻机插秧育秧检查表
1-5. 2021年度水稻机插秧栽插情况检查表
1-6. 2021年武进区育秧秧苗调剂证明
附件1-1
武进区机插秧质量考核表
序号
类别
考核内容
得分
备注
1
秧苗质量
(10分)
秧苗长势好,得5分,反之酌情扣分。
采用基质育秧,得1分;采用硬盘育秧播种机育秧,得1分;采用硬地喷灌育秧技术的,得1分;播量控制每亩6斤稻种,不多播、不少播;药剂浸种操作适当,得1分;适时播种,得1分。反之酌情扣分。
2
作业质量
栽插株距要严格控制在3.5-4寸,每亩大田栽插穴数要达到1.6万穴以上,确保每亩基本苗达到6万-7万株。得5分,低于标准不得分。
有群众投诉的此项不得分
浅插,栽插深度为0-30mm,漂秧率≤3%,伤秧率≤4%,漏插率≤5%,得5分,低于标准不得分。
附件1-2
2021年武进区机插秧计划育秧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单位:台、亩
农机大户
联系电话
在役乘坐式插秧机数量
第一次落谷时间
计划育秧批次
计划机插秧面积
合 计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1-3
2021年武进区机插秧作业清单
农机大户: 单位:亩
作业
机手
电话
作业地址(镇、村)
机插秧
面 积
服 务
对 象
联系
备注:1、表格由农机大户完成机插秧作业服务后如实填写,并确保享受作业服务对象的有效联系电话。
2、作业服务方式为土地流转和作业承包,其中土地流转作业需提供书面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承包作业需要提供作业合同或协议。
3、机插秧面积限于武进本地区。
附件1-4
2021年度水稻机插秧育秧检查表
农机大户姓名
育秧方式
基质育秧占比
硬盘育秧播种机育秧占比
硬地喷灌育秧占比
每盘秧苗用种量(克)
药剂浸种情况
检查日期
落谷时间
秧苗长势(好、中、差)
3
4
5
6
7
8
农机大户签字
检查人员:
附件1-5
2021年度水稻机插秧栽插情况检查表
农机大户名称
地点
插秧机手(姓名/电话)
服务对象(姓名/电话)
栽秧时间(月/日)
插秧机型号
水稻品种
栽插深度(厘米)
漂秧率(%)/伤秧率(%)/漏插率(%)
株距(厘米)×行距(厘米)
每亩穴数(万穴/亩)
每穴株数(株)
基本苗(万/亩)
注:株距测定:随机查3个点,每点测量31穴长度;漂秧率、伤秧率、漏查率测定:在上述测定范围内检查;每穴株数:对角线定3个点,每点定10穴,数其苗数。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附件1-6
2021年武进区育秧秧苗调剂证明
日期
签字确认
调出方
所在镇(街道)农村工作局
调入方
数量
注:原则从武进区域以外的调进秧苗数量,不纳入机插秧统计面积。
附件2
2021年武进区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扶持办法
围绕全区特色农业发展,从解决劳动强度大、用工量多的生产环节入手,扶持发展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机械新装备,大力促进良种,良法,良田,良机配套发展。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扶持原则
(一)机具先进、适用、安全原则。新品出厂铭牌规范,产品资质合格正规,质量安全可靠,机具技术成熟,具有示范推广前景。
(二)鼓励示范引进新机具、新技术原则。注重示范引领,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在特色农业机械化生产取得突破。
(三)机具不得累加补贴原则。享受区级资金扶持之前,该机具从没享受任何财政资金扶持,省市区农机各级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不得累加。
(四)总量控制原则。补贴资金规模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会商,按照当年区级农机化资金总量统筹安排。
二、奖励办法及标准
申请奖励特色农业机械装备是当年购置应用于设施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果茶和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各生产环节,具有一定示范推广前景的农业机械装备。区级财政资金奖励标准:机械装备购置价格3万元(含)/台(套)以上,按不超过机械装备售价的70%给予奖励(机械装备售价以生产厂家统一销售指导价为依据,严禁价格虚高)。
当年奖励资金总额超过特色农业机械化扶持资金规模时,符合条件未列入当年扶持对象的延至下年度安排。奖励优先顺序按照申报先后执行。
三、奖励对象
我区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农林场圃、家庭农场、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优先扶持发展机具力度大、规模化程度高、发展基础好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四、办理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镇级把关、区级审核、核查机具在位、公示、拨付奖励资金等程序操作。
1、申报对象自愿到所在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申领并填写《2021年常州市武进区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申报表》(附件2-1),并提供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初审盖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3、区农业农村局召集行业专家会商申报机具奖励资格,与区财政局协商拟奖励机具的奖励金额,出具评价意见。
4、申报审核通过后,区农业农村局通知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入围申报对象进行农机具的购置与使用,及时到所在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申领并填写《2021年常州市武进区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核查表》(附件2-2),签订保证书(附件2-3),提供机具购置发票原件、复印件和购机款银行支付凭证,申请结算奖励资金。
5、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联合镇(街道)财政分局核实购机情况,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后退还申报对象,《核查表》签署意见盖章后附购机发票复印件、银行支付凭证和保证书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6、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对机具在位情况按一定购机数量比例进行督查,审核盖章后,将资金奖励情况在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7、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把奖励资金及时拨付给奖励对象。
五、执行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附件2-1上报时间),申请结算资金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附件2-2上报时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公开透明。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公开信息,宣传到户到人,让群众了解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接受咨询和投诉,认真答疑解惑,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开透明。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督查监管,实现奖励的阳光化、规范化运作,对违规套取奖励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严肃查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的,取消资金奖励:①申报奖励资金弄虚作假的;②经查实机具不在位的;③购置二手农机具的;④申报材料有其他弄虚作假情况的。
附件:2-1.2021年武进区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申报表
2-2.2021年武进区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核查表
2-3.保证书
附件2-1
2021年武进区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申报表
申报对象
地 址
申报时间
法定代表人
计划购置机械装备(设施)情况
单位:万元
机具
数量(台)
机具总金额
计划购置时间
合计
―――
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对申报单位的评价意见(盖章)
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评价意见(盖章)
注:1、一式2份,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各留存1份。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附件2-2
2021年武进区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核查表
奖励对象
申请核查时间
购置机械装备(设施)情况
机具购置时间
镇核查机具情况
――
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和镇财政分局核查意见(盖章)
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核查意见(盖章)
注: 1、一式2份,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和区农业农村局各留存1份。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附件2-3
保 证 书
本人(或组织单位)购买 台(套) 农机具(设施),现申请结算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发展奖励。本人郑重申明,在此之前,该 台(套) 农机具(设施)从没享受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特此保证以上内容全部属实!对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组织单位盖章:
本人(或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镇(街道)农村工作局鉴证盖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