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21〕16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苏农质〔2021〕17号)文件要求,以及作为国家级农安区需率先落实试行的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使用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样式。农业农村部将合格证名称由“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调整为“承诺达标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并对合格证参考样式做了进一步优化,体现“达标”内涵,突出“承诺”要义,调整承诺内容,增加承诺依据。各地农村工作局要及时指导试行主体应用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参考样式见附件1),积极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与规定时间节点内及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开具。
二、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有效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要坚持“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由种植养殖者作出承诺,勾选选项、自主开具,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村(社区)委员会、检测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不应代替种植养殖者开具。
三、尽快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全覆盖。要以实施“十万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为契机,指导规模生产主体全部入网,完善主体信息,推广使用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督促入网主体按要求尽快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品种和批次上尽快实现全覆盖。要依托村级服务站点,推动合格证制度覆盖到收储运主体、中小农户,全面实行常态化开具合格证。
四、切实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出证管理。要加强对合格证制度的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和开证主体巡查检查力度,组织对带证农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或监测检查,定期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具情况进行调度分析,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有效开具。要充分发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强化“网格化+ 精准监管”,每年对入网出证主体巡查检查不少于2次。积极推广应用胶体金免疫快检技术,提高农产品快速检测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实现蔬果类产品抽检全覆盖。要加大对带证农产品的抽检和执法力度,及时掌握其质量安全状况。对于虚假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要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五、做好部门衔接与相关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对接,及时互通信息,凝聚监管合力,并将合格证作为进入市场的索证索票,之前开具产地证明的将全部转向由生产主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合格证与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参评各类品牌、奖项和项目支持挂钩。继续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星级监管站提升工程。要加强宣传引导,定期总结合格证制度实施成效,积极宣传展示各地典型经验和亮点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和消费者认可度,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地年底前按农业农村部文件要求组织一次自查并形成书面总结,于 12 月 15日前将本地区自查情况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情况总结报送我局农管科。
联系人:吴宪,0519-86311075,1024625641@qq.com。
附件:1. 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参考样式
2.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苏农质〔2021〕17号)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附件1. 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参考样式
附件2.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苏农质〔202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