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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依法设立武进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请示
索 引 号: MB1809434/2021-00065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体裁分类: 请示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21〕88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21-07-16 发布日期: 2021-08-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请示依法设立武进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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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设立武进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请示
武农发〔2021〕88号
 

区政府:

武进区于2005年5月成立了全省首个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2009年,区仲裁委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先进集体。2015年后,由于机构调整、人员调动等原因,原区仲裁委员会不再开展仲裁工作,仅开展日常土地承包、流转矛盾调处工作。

根据2010年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苏委农办〔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现特向区政府申请重新设立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政府办、法院、政法、司法、财政、农业农村、信访、自然资源和规划、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有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下设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全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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