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的通知》(苏委农办〔2021〕3号)文件要求,为巩固完善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提升工作质量现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限期完成股份制改革。目前我区股份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南夏墅街道华阳村、嘉泽镇嘉泽村两个村尚未完成股份制改革。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所在镇要加强督促指导,在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两个村股份制改革工作,推动股份制改革全区全覆盖。
(二)不重不漏确认成员身份。各镇(街道)要依托全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系统,按照“依法自愿、资格唯一、程序规范”的原则,做好重复成员资格筛查和成员身份落空追认工作,防止成员确认出现“两头占”或“两头空”等情况。在成员筛重和到期换届成员新增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做好有关档案资料留存,并在完成身份确认工作基础上将股份证书全部发放到户,确保不重不漏。
(三)统一规范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各镇(街道)要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施方案》(苏农经[2019]4号)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命名,对个别命名尚未规范的要逐一进行纠正。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应以“常州市武进区”开头。各镇(街道)要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开展赋码登记证变更工作(年内需开展股份合作社换届工作的除外),对集体经济组织更名和法定代表人更换一并进行登记并履行手续(变更登记时,除将集体经济组织批准成立文件更换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公章外,其余变更登记所需材料清单与首次登记赋码所需材料清单一样)。各集体经济组织应凭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账户开设,并按照组织部门村(社区)“一徽一标四牌”悬挂要求,及时悬挂集体经济组织标识牌。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各镇(街道)要在完成改革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改革成果固化。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办法及配套政策,赋予集体成员更加完整的财产权利。根据区有关文件,制定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资产折股量化、移交等相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依托全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系统,建立成员登记备案、股权登记制等,对成员股份变更、分红等信息变动及时登记更新。
(五)全面完整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管理。各镇(街道)要做好全省集体经济组织系统信息更新工作,重点查看组织及成员、股份设置、分红情况、股份证书生成和打印等关键信息是否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数据全面完整、真实可靠,全面提升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信息化水平。要做好原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改革中形成的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和报表名册等按要求分门别类归档装订,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积极向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为“回头看”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注重问题整改。“回头看”既要看形式,更要看内容,最终看结果。全区“回头看”从2021年5月份开始,至8月份结束。各镇(街道)要在抓好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等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回头看”工作结束后,要结合本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统一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做好典型宣传。在开展“回头看”工作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基层典型经验,及时梳理总结各地工作亮点,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成果,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宣传推广。各镇(街道)要坚持优中选优,重点选择1-2个符合本地实际、有亮点、有特色的改革典型,并附1-2张照片随自查报告一并报送。报送典型可以是镇级统筹推进改革的做法经验,也可以是村(居)开展改革的具体做法,区里将择优推广宣传,打造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武进模式”,并向市里推荐。
联系人:柏青,86310542,122643245@qq.com。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