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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MB1809434/2021-0001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21〕19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21-02-23 发布日期: 2021-03-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21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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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
武农发〔2021〕19号
 

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局相关科站:

为全面掌握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全区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1年,我局决定对全区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全年计划监测食用农产品400批次,其中农产品风险监测340批次,农产品监督抽查60批次;计划监测农业投入品70批次。现将《2021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加强协调配合

各单位在农产品质量监测抽样工作上给予积极支持和协作,并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确定不同时段的具体受检单位,确保抽样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告知各生产基地(养殖场)、合作社、农户及农资店等受检单位,积极配合抽样工作,提供样品来源等准确信息,履行相关法定职责。

二、 确保工作质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承担抽检任务的单位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工作计划,规范抽检程序,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工作。承担抽检任务的各单位在抽检工作中应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合理确定监测区域和抽样规模,确保所抽样品的代表性,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单位、重点产品的把控,进一步提高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和精准性。

三、 强化问题整改

对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单位要根据监测信息及时排查问题根源,督促生产主体认真整改。对监督抽查过程中确认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主体,要依法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提高检打联动的效率和依法处罚的时效性。

附件:1.2021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2.2021年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武农发〔2021〕19号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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