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北区工作组财经管理科,局各科(办)、站(所、队、中心、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当前“三农”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就2021年镇(街道)农村工作局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北区工作组财经管理科。
二、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
对农村工作局承担的各项工作分别实行百分制考核。各项工作完成任务的,得基本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要求进行扣分。考核内容不涉及的镇(街道),得基本分的50%。
年终在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的基础上,由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责任科站负责复核,报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最终考核得分排名情况,按30%的比例确定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此考核将作为对各镇推进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2021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目标考核细则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
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科站
考核指标
基本分值
加分值
配合科站
办公室
1.完成局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做好局交办的有关工作,得基本分1分,有一项未完成的扣0.5分;
2.按要求参加局组织的各类会议,得基本分1分,缺席一次的扣0.2分;
3.配合做好宣传报道、调研接待、材料上报等工作,得基本分1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有一次扣0.2分;
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武进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报送20篇,得基本分3分,缺1篇扣0.25分。
加分项:全年录用超20、30、40条,分别加1、1.5、2分。
5
2
组织人事科
完成局下达或交办的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人才发展、职称申报、信访维稳、年报统计等工作;按要求参加局组织的党建等方面的各类会议。完成不力的,酌情扣分。
3
改革与政策法规科
1.围绕职能工作,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的得基本分1.5分(未完成不得分);
2.认真做好三农政策法规宣传,得基本分0.5分;
3.严格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生产安全稳定,得基本分3分,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发生重大安全问题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加分项:调研材料获评区、市以上优秀或主要领导批示等视情加0.5-1分。
1
科技教育科
1、做好全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最高得分3分。完成一个省系统认定项目加0.5分(其中:实施省级示范项目的得2分),完成一篇省以上信息报道加0.5分;
2、积极做好为农服务(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的得1分;
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通知》(武农发〔2021〕77号),按时序推进生态考核任务,得1分,有一项未完成扣0.25分;按时序推进各类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4、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完成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设施老点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得2分,否则按完成比例得分。
8
产业化发展科
1.做好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新增1家区级龙头企业或监测合格4家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得基本分1分,否则不得分;
2.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率14%以上,得基本分1分,否则不得分;
3.家庭农场示范率20%以上,得基本分1分,否则不得分;
4.积极全面做好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报工作,得基本分1分;
5.妥善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任务,主要种植业品种参保率达90%、高效农业保险覆盖率0.9%以上,得基本分1分,否则不得分;
6.大力支持休闲观光企业、村镇参与各级各类评优活动,参与评优的乡镇,得基本分1分。
6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1.牵头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高质量推进“一美三清四治五有”整治提升行动;(基本分3分,不对湖塘镇、西湖街道、高新北区考核)
2.积极组织申报常州市村级增收项目,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全镇(街道)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幅达2%以上,所有行政村的集体年收入均超200万元;(基本分1分)
3.积极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新一轮规划发展村庄均建成美丽宜居乡村(康居型村庄),并着力培育一批精品美丽乡村;(基本分3分,不对湖塘镇、南夏墅街道、西湖街道、高新北区考核)
4.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培育;(基本分1分)
加分项:建成市级美丽乡村的,有一个加0.5分;年内创成国家级示范村的,有一个加0.5分。
供销合作联合社
农村经营管理科
1.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关于做好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的,得基本分2分。未完成股份制改革的,有1个村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的,有1个村扣0.2分,扣完为止。
2.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以镇为单位,确权资料归档率达94%的,得基本分1分。确权资料归档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镇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村民委员会设立调解小组,依法开展调处工作的,得基本分2分。未设立调解委员会的,扣0.5分;未设立调解小组的,有1个村扣0.1分;因基层处置不力造成市级以上来信来访或集访事件的,有一例扣0.5分;信访复查复核中未维持镇答复意见的,有一例扣0.1分,扣完为止。
加分项:开展“政经分开”改革试点的有1个村加0.2分,最高加0.5分;新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有1个村加0.2分,最高加0.5分。
农产品质量监管科
1.扎实推进农业智能技术应用,推进各类信息化工作,得基本分1分;
2.积极做好益农信息社运营工作及苏菜直通信息报送,得基本分1分;
3.完成村级服务站点提升和建设任务,依托村级站加强对可追溯工作的指导、督促,试行“追溯+食用农产品电子合格证”制度,得基本分1分;
4.加强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配合做好各级各类抽检任务,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省级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得基本分1分;
5.推进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完成入网指标,得基本分1分;
6.完成监管对象注册监管平台工作,得基本分1分。
加分项:食用地产农产品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置,加1分。协助食用地产农产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加1分。
畜牧渔业科
1.积极开展和组织参加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技术培训2期以上,得基本分1分,每超额完成1期加0.1分,最高加0.2分;
2.积极实施或参与基层农技(渔业)推广,配合水产品采样、病害测报、农险(渔业)勘查等工作,基本分1分;
3.宣传和发展循环水、稻鱼循环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开展池塘生态化改造,建立长效监督和管护机制确保财政支持的尾水净化基地设施正常运行,基本分2分。
加分项:超额完成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技术培训的,每1期加0.1分,最高加0.2分;在基层农技(渔业)推广方面表现突出的,酌情加分,最高加0.3分;发展生态养殖示范点,每发展1个加0.1分,最高加0.3分;在生态化改造点管护方面表现突出的,酌情加分,最高加0.2分。
4
水产技术推广站
农机管理科
提升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大力推广发展设施农业、果茶、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等特色农业机械装备,基本分3分;巩固提升水稻机插率和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完成机插秧和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基本分2分;农机社会化维修点及烘干机出现安全事故,扣2分/起。
农业科技服务站
农田建设管理科
全面推进本镇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并按要求完成各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加大农田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力度,具体按照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廉政管理及建后管护等进行考核,存在不规范、不合格的,酌情扣分。
1.推进品牌建设,全面完成“二品一标一基地”的申报、认证及监管工作,积极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建设,得1分;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在原有基础上未减少并有新增的,得基本分1分;积极申报省市区品牌项目和评优评选,得基本分0.5分;大力发展农业电商,创建电商示范亮点或电商营业额较去年增加20%,得基本分0.5分。
2.开展两废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和废弃农药包装回收处置工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良好以上等级率70%,得基本分0.5分;废旧农膜回收率88%,得基本分0.5分,不达标不得分。
3.加强长效管理,指导基层农合联工作开展有序、运行规范,严格落实“三会”制度,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任务,基本分1分,根据工作情况酌情扣分。
4.强化平台监管,落实三资监管责任,做好平台资金、资产、资源、合同监管工作,规范资产出租省市平台关联一体化流程,得基本分0.5分,根据工作情况酌情扣分;发挥平台预警功能,及时处置各类预警信息,得基本分0.5分,发现预警长期不处置的不得分。
5.做好产权交易,大力推行农村产权线上交易,全年线上交易项目数不少于20个,得基本分0.5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强化交易监管,严格落实工作考核、事前告知、定期通报、履约跟踪、审计检查等工作机制,做到产权项目“应进必进”纳入平台交易,得基本分0.5分,未实现“应进必进”的不得分。
6.规范会计服务,按时完成村、组级财务结账工作,提供各类会计报表,准确核算村、组全年收入、支出,做好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的归档工作,得基本分1分,按全年工作情况酌情扣分;规范票据管理,做好收款收据领用、保管、使用和核销监督,得基本分0.5分,按票据管理情况酌情扣分;加强会计培训,组织开展村、组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未开展业务培训不得分。
7.强化检查监督,加强对财务预决算、非现金结算、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核监督,严格做好会计凭证审核工作,得基本分0.5分,发现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业务结算入账不得分;按上级部署积极做好村组财务检查及问题整改工作,得基本分0.5分,按工作情况酌情扣分。
8.因财务管理问题造成的区级以上集访,有一例扣0.5分;村组干部因财务管理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有一例扣1分。
加分项:获得畜禽、水产绿色有机认证或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加1分;成功申报省级供销社奖补项目的,有一项加1分;积极创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机制,制度被转发的,加1分。
10
农村经营管理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执法大队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积极开展日常农机安全监管和三年深化整治,无挂车手扶拖拉机“三同时”管理工作不力扣1分,农机安全网格工作推动不力扣0.5分;台账齐全、及时上报数据,道路外农机责任事故发生一起扣1分;加强对渔船、渔港监管力度,确保渔业生产安全,监管不力,扣0.5分;强化非法捕捞巡查、监管力度,未开展非法捕捞联合执法的,扣1分;要求对辖区内的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全面掌握,没有农业投入品监管对象数据信息相应台账的扣0.5分,台账不全的,扣0.2分;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有效监管,对辖区内的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查相关检查记录表,没有开展检查的,扣0.8分,有遗漏的,扣0.2分;没有相应宣传、告知、监管等台账的扣0.8分,台账不全的,扣0.2分;由于农业投入品质量问题导致农产品质量事故的有一起扣2分,上不封顶。
加分项:有效提供水产品生产环节使用违禁物资或出售药残超标水产品等涉案线索的,酌情加0.5-2分。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粮食面积不减少得基本分2分,减少的不得分;
2.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程,化肥施用量比2020年减0.6%以上,农药施用量比2020年减0.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3%以上,基本分1分,不达标不得分;
3.稳定蔬菜种植面积和总产,面积和总产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数的98%以上得基本分0.5分,不达标不得分;
4.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草害不造成连片为害,病虫草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基本分0.5分,不达标不得分;
5.切实抓好外来有害生物(如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基本分0.5分,接到群众举报经核实1起,扣0.2分;
6.主要粮食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率达74%以上,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85%以上,基本分0.5分,不达标不得分;
加分项:完成稻田综合种养试点各项任务加0.5分,完成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活动加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全面完成农民培育目标任务,基础分2分;积极做好学员库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农民实训基地建设,基础分1分;积极完成培训台账资料、农民典型宣传、培训信息宣传,基础分1分。
生态农业服务站
1.积极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年度自然村及规划发展村治理任务,基本分2分,有一个村未完成扣0.5分;
2.协调处理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运营中存在的村庄矛盾等事项,基本分1分,未能及时协调处理,根据实际情况扣分;
3.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资料,基本分1分,秸秆综合利用率未达97%以上的或台账资料不完善、未建立的,根据实际情况扣分;
4.积极推进有机肥推广任务,基本1分,未完成推广任务的,根据实际情况扣分。
宅基地制度改革办公室
1.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入库工作2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扣分,扣完为止。
2.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成10项以上不同类别制度试点任务且形成全区典型案例或相关试点案例成果受到省、部级以上表扬或在全国宣传推广得2分。未达到以上要求的视情扣分,扣完为止。
3.农房更新改善2分。未按要求申报、规划、建设、管理的视情扣分,扣完为止。
4.认真完成各类信息材料上报,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做好各类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得2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视情扣分;工作推诿应付、矛盾上交,发生进京上访或集访事件的不得分。
湖塘、牛塘、南夏墅、西湖、北区基本分值4分(考核第1、第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