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畜牧兽医站,局各科(办)、站(所、队、中心、供销社),局属场圃、企业:
现将《武进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科站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持续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武进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用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率先迈向农业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全面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力争无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持续攻坚不放松,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全面推广“一年小灶”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全区农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全面深化“一年小灶”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形成更加完备、更具操作、更适合武进特色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工作
重点突出渔业船舶、农机、危化品使用等关键领域,兼顾农业领域其他行业条线安全生产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上级工作精神,紧跟中央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最新精神和要求,围绕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等主题,局党组中心组定期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将“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领导干部带头到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中宣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在武进落地生根。积极主动参与各级安委办、专治办及其他牵头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交流及宣传教育活动。
(二)推进农业、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摸清农业领域生产、经营、存储、使用硝酸铵、硝酸钾、敌百虫原药、兽用敌百虫、液氨制冷等危险化学品情况,形成监管对象清单。加强对农业领域生产、经营、存储、使用危险化学品主体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各主体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推动农业、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三)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完成退捕工作、捕捞渔船全部退出的前提下,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渔港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渔港规范化管理。核准渔业船员底数,加强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严格执行渔船法定检验制度,压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完善渔船组织化网格管理。重点抓好内河(不含太湖、滆湖等省管水域)“三无”渔船整治,坚决取缔“三无”渔船。严格执行捕捞许可,打击非法偷捕行为,消除非法行为引发的安全风险。
(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将农机安全生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研究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网格管理事项清单,组织对网格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持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合作社、示范户创建“回头看”,深化“平安农机”建设。抓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核源头管控,探索完善农机安全检验制度。开展上道路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加强农机执法,依法管机、规范用机,强化农机经营服务组织隐患自查机制。全面启用农机安全执法终端,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
(五)推进农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生产企业为重点,逐步推动实施《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持续压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资质、经营场所、仓储场所、经营行为、制度执行等情况,切实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以网格化平台管理、抽样检测为手段,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关,重点对生猪屠宰环节、蔬菜、畜禽、生鲜乳、水产品等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强化舆情监测和预警,及时准确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情况和风险信息。
(七)推进种植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摸排种植业监管对象,重点针对有设施农业、附属用房、农资仓库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种植业主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做好恶劣天气预警预报和安全指导工作,积极引导种植户投保农业保险,切实强化种植业安全保障机制。
(八)推进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要求,指导督促畜禽屠宰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畜禽养殖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畜牧兽医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九)推进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安全责任。督促指导沼气工程管护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沼气设施检查维护,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指导沼气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沼气。
(十)推进蓝藻打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强化蓝藻打捞安全监管,督促服务外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重点强化蓝藻打捞处置站点、打捞设施设备及打捞过程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蓝藻打捞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推进局属场圃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各场圃、企业实际,认真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开展生产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场圃、企业按照《武进区“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场圃、企业安全稳定。
四、时序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1年3月)。召开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的行动自觉。
(二)持续整治阶段(2021年4月—2022年6月)。按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及专项执法行动,梳理形成农业各行业条线监管对象清单、风险隐患清单、安全检查清单,督促落实隐患全整改、全闭环。深入研究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强化源头性治理,立足治本,探索建立适合农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7月—12月)。对已建立的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制度、考核办法等进行总结完善,使其更具针对性、时效性和操作性,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制度化、安全检查常态化、安全监管清单化,努力在重点行业领域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小组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见附件1)。明确局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行业条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责任科站、各镇农技农机、畜牧兽医条线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梳理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形成责任清单,排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将责任落实到科站。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要求组织实施《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自查自纠转变。
(三)持续强基固本。加强农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将安全生产作为年度培训重点之一,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农业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梳理形成农业各行业条线安全生产监管对象清单、风险隐患清单,探索施行适合农业生产特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承受、可操作的安全检查清单。强化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科技兴农法律护农”、“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入户,结合美丽乡村、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示范创建等,整合资源联合建立农村安全生产教育基地,在农村地区营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结合农时季节及行业生产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指导督促农业主体做好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改,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实行闭环管理。排定安全生产督查计划,按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督促指导各行业条线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将安全生产纳入年终对乡镇目标考核、星级科站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认真谋划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完成目标任务。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明确一名安全生产联络员,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每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改革与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每年12月10日将书面总结材料报改革与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唐承之 联系电话:18351223153
邮箱:1013337495@qq.com
附件:1. 武进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2. 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
附件1
武进区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诸东海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顾 文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姚志平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蒋小刚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治国 区委农办副主任
朱丽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管红良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成 员:局各科站负责人、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畜牧兽医条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改革与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督查和办公室日常运行管理。
同时设立9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1个督查小组:
1、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管红良同志任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协调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畜牧渔业科、水产站等配合。
2、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管红良同志任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协调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农机科、农科站等配合。
3、农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管红良同志任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协调推进农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科教科、农技推广中心等配合。
4、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朱丽娜同志任组长,农管科牵头协调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科教科、产业化科、畜牧渔业科、供销合作联合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中心、水产站、农技推广中心等配合。
5、种植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顾文同志任组长,科教科牵头协调推进种植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产业化科、供销合作联合社、农技推广中心等配合。
6、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蒋小刚同志任组长,畜牧渔业科牵头协调推进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中心等配合。
7、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朱丽娜同志任组长,科教科牵头协调推进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畜牧兽医中心等配合。
8、蓝藻打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朱丽娜同志任组长,生态站牵头协调推进蓝藻打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9、局属场圃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李治国同志任组长,计财科牵头协调推进局属场圃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10、农业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小组。管红良同志任组长,改革与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推进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相关科站配合。
附件2
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
序号
带队领导
检查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组
联系人
检查日期
数量
具体问题
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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