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份农业农村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心工作
1.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毫不放松地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2.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各级条线考核,梳理自查,理清数据,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应有地位;
3.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总结归档,进一步梳理2021年工作;
二、重点工作
4.根据纪委巡察组和人大评议反馈内容,落实好整改工作;
5.组织保障宅改试点办正常工作启动和运转,研究谋划制订新一轮宅改工作方案;
6.开展当前农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开展安全专项治理,研究出台“全区农业、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文件;
7.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PPP项目建设,运维、监管好一、二期已建成工程;
8.落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完成相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
9.加快推进立华牧业礼嘉万头猪场建设工作;
10.组织参与好农副产品进社区年货节活动(前黄站)、市年货大街展销活动、供销集会等节庆展销活动;
11.精心谋划局系统建党100周年文艺会演;
三、项目管理
12.开展区级农产品电子商务补贴项目申报、审核;
13.完成2020年度国家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启动2020年市级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
14.做好2020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15.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实施2020年常州市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
16.做好各级各类农技推广项目总结验收工作;
17.完成省水产三新项目和渔业生态化改造项目验收工作;
18.开展2020年蓝藻打捞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常规工作
19.出台武进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相关制度,梳理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资料并初拟2021年专项培训计划;
20.初拟2021年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年度任务;
21.开展区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工作;
22.基本完成3个镇宅基地资格权认定试点任务和数据汇总,拟定自建区公建设施建设扶持和示范点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23.做好宅基地管理系统开发建设招标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年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的调研和统计上报;
24.召开“探索完善水稻稳产保供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改革课题研讨会;
25.制定1月份双随机工作计划及执行,梳理省政务服务网六类权力事项流程和权限配置,下放乡镇权力事项办件数据推送问题,并做好行政诉讼案件衔接跟进;
26.做好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和奖补资金下拨准备工作;
27.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和现场督查工作;
28.做好精品美丽乡村建设督导,完成乡村治理示范村评定及资金下拨准备工作;
29.做好国扶办扶贫项目和“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项目信息录入工作;
30.牵头做好2020年农村生态补偿的考核和第一批补偿资金发放工作,起草水稻稳产保供农村生态补偿改革试点方案;
31.做好农业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评估准备工作;
32.做好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建设工作;
33.做好2020年度农经统计工作;
34.处理好来信来访和其他涉土矛盾纠纷;
35.开展双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抽检工作,迎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省级五星级评定;
36.整改2020年绿色食品材料,做好新申报基地省级评审,筹划申报2021年“两品一标”工作;
37.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冬季防控工作,加强对湟里屠宰场生产的监管;
38.做好2021-2022年度犬苗采购准备和牛羊瘦肉精检测试剂盒采购;
39.做好节日期间众恒肉联猪肉保供日常监管工作;
40.下拨秋季稻秸秆还田、高效设施农机发展和“机器换人”示范基地等方面专项资金;
41.编报2020年度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年报;
42.完成《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开展问题农资经营单位“回头看”行动和硝酸钾、硝酸铵肥料、敌百虫原药等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43.开展运输用拖拉机专项整治、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和重点区域、重点水域渔业非法捕捞专项整治;
44.开展冬季水产养殖生产指导,完成全区渔业统计,启动退田还湖验收工作;
45.做好在田作物越冬期管理工作,开展小麦、油菜、绿肥种植农情监测,采购和安装智能测报设备;
46.抓好南繁育种秧田的田间管理,完成好栽秧工作;
47.准备“献礼建党一百周年、开启‘十四五’三农新征程”主题活动成果展示;
48.完成2020年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台账资料整理归档,举办2021年高素质农民(苗木专业)培训班;
49.组织对热泵烘干使用成本研究试验和水稻插秧侧深施肥试验两课题进行总结验收,完成智能化装备和空气源热泵升级改造机具核查、拨付奖励资金等相关工作;
50.做好重点乡镇的秸秆综合利用考核,督促有机肥配送企业做好台账资料整理及汇总;
51.布置做好2020年度农村财务、资产、产权交易三个年报,指导做好村组财务年度结账和结旧建新工作;
52.指导做好2020年度村级财务决算和2021年村级财务预算工作;
53.督促做好2020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和不良资产处置、债务核销工作;
54.做好1月份产权交易日常监管和指导工作,推动洛阳等镇会计服务站场所提升建设;
55.做好2020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审计,完成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督促做好2020年度票据清理核销工作;
56.开展2021年度预算指标下达的核对,做好大额资金的报批工作;
57.完成对场圃企业2020年度经济责任考核,做好蚕种场到期资产租赁程序监督工作,开展蚕种场委托管理协议签订工作;
58.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申报;
59.做好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完成2020年劳动人事统计报表;
60.开展“星级科站”竞赛评选工作,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测算工作;
61.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与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组织离退休老干部新春茶话会;
62.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一个“学习日”活动和1月份“三农大讲堂”工作。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