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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14133066/2021-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2-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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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拟订规范性政策文件。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提出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察,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调节经济运行,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负责推进有关境内外企业债券发行、创业投资发展工作。跟踪研判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改革建议。按职责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协调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投资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6、研究协调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政策,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研究对外开放有关问题,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8、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区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全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设。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1、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拟订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2、组织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并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承担能源行业管理职能,推进重大能源工程建设,按职责做好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3、负责拟订全区物资储备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负责区级储备粮食行政管理、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粮食、棉花和肉类等物资储备。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4、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集中到谋全局、抓大事上来,更加聚焦研究大战略、谋划大政策、分析大趋势、推动大项目。统筹改革创新,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对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区落实的统筹推进和监督评估职能。

(2)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区规划管理,做好规划统筹,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地发挥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导向作用。

(3)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强化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推进落实,构建工作协同机制和政策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统筹作用。

(5)强化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支援合作科)、经济综合科(区目标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工业和高技术发展科、服务业科(农村经济科)、社会发展科、能源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综合改革科(信用建设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评估督查科(法规科)、组织人事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武进区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价格认证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含武进区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武进区价格认证中心)。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1年,是全区实施“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现代化建设的起步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发改局的工作思路,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12345”:

(一)坚持“一条主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讲话精神,积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上海都市圈”等发展机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滨湖区、现代智造城”目标定位,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对标“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五个新”的更高要求,全面开展现代化建设探索,扎实开展“争先奋进年”活动,着力打造“四个地”,统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提升等重点工作,为奋力夺取“十四五”开门红积极贡献力量。

(二)践行“两种精神”

一是舍我其谁的主动担当精神。面对新时期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改革创新是动力之源、活力之本,破解新的发展难题,必须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舍我其谁的主动担当,就是敢啃“硬骨头”、敢闯“地雷阵”,面对改革创新中的难题无所畏惧、义无反顾,千方百计攻克难关、寻求突破。

二是功成不必在我的无私奉献精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任何工作都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改革创新道路上需要默默无闻的实干家、不计个人得失的探路人、不怕流言蜚语的开拓者。功成不必在我,就是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多办为后来者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多做顺民心、惠民生、助发展的好事。

(三)落实“三大任务”

1. 全面组织“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加快“十四五”总体规划纲要的出台,督促各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出台,积极组织“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强化“十四五”规划的引领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指导。根据“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牵头做好分解落实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 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的探索。根据省、市现代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我区“十四五”时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大变局带来大挑战、新时代孕育新机遇、高质量必须高要求,积极探索武进特色的现代化之路,努力为全省、全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武进经验”,作出“武进贡献”。

3. 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刻领会高质量发展内涵,按照“对标省、市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常州高质量发展目标定位”“对标先进地区”,认真查摆不足,找准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差距,全力以赴在重点、痛点、难点上下功夫。科学优化我区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切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在省、市高质量考核中争先进位。

(四)提升“四个力量”

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坚定理想信念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发扬“事事当争第一流”的阳湖精神,对标先进地区,时刻保持“事事当争一流、追赶超越目标”的精气神,不断提升学习力、决策力、执行力和持续力。

1. 加强政治建设,有效提升学习力。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党建责任清单,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务、业务同谋划,同部署,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统一活动日”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四个意识”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每个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2. 加强组织建设,有效提升决策力。把打造忠诚担当、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放在首位。局党组坚持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健全完善党支部、工青妇等组织,有效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 加强作风建设,有效提升执行力。全局干部要大力弘扬“勇争一流、耻为第二”的精神,对于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要创新思维出实招,有始有终抓落实,速办速结不拖拉,自觉在全区机关部门中走在前列当表率。要充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在学习工作中不断完善自我,切实提升服务发改大局、服务企业群众的能力水平。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有红旗一起抗,有荣誉一起争,切实提高团队凝聚力,增强全局战斗力。

4. 加强廉政建设,有效提升持续力。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深入细致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对标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局内部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严格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标本兼治。

(五)推进“五项重点”

即“五个围绕,当好五个员”:

1. 围绕发展大局,当好宏观决策的参谋员

一是精准把握经济形势。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全面掌握宏观大势、把握微观走势,定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及时反映全区经济运行的最新态势,突出运行特点、变化趋势、应对举措,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建议和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定期跟踪全区重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预警,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二是优化完善考核体系。深入学习领会省、市高质量考核导向,研究制定区对镇、重点园区高质量考核办法和区级机关目标考核细则,将省、市对我区高质量考核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比学赶超、勇争一流”活动,在全区广泛营造在全区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区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强对上衔接,及时跟踪我区高质量考核指标进展情况,争取在省、市高质量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

三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做好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工作的先决条件,运用系统化思维,自觉站在全市、全区的高度谋篇布局。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发展改革问题研究为导向,结合“三服务、三提升”活动,由局领导带头到乡镇板块、到企业、到先进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学习经验,形成一批有针对性的研究成果。

2. 围绕重大项目,当好项目推进的冲锋员

一是建好一个“项目库”。加强全区重点产业项目库管理,制定《武进区重点产业项目库管理办法》,组织开发全区重大项目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实现项目招引、推进、投运的全建设周期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严把市、区重点项目滚动入库关,全面提升入库项目质量,促进资源要素向旗舰型、税源型、富民型项目集聚。充实政府投资项目库,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按照“策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思路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抓紧当前专项债券、中央基建内专项等利好政策密集出台关键时期,吃透政策、精准谋划,切实谋划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为武进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绘好一幅“作战图”。牢固树立项目核心意识,对项目实行挂图指挥、挂图调度、挂图督导,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落实落地、加快推进。严格落实项目节点管理,制定任务表和路线图,对照目标任务、序时进度,狠抓项目的开工率、竣工率和投资进度,提升项目管理效能。积极跟踪重点项目进展,定期通报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根据进度倒排工作计划,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加强重大项目督查巡查力度,促进重点项目按照进度要求开工建设、投产运营,提升重大项目达产见效水平,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三是扎好一张“组织网”。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制定《武进区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实施意见》,健全每个重大项目区领导挂钩、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推进机制。夯实自身责任,切实发挥区重大办牵头作用,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落实工作职责,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落实会办、督办制度,及时请示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全面细化2021年省、市、区三级重点项目考核标准,组织各镇、板块学习贯彻,明确职责;将重点项目考核任务进行逐月分解,责任到人,争取我区2021年重大项目考核在全市名列前茅。

3. 围绕提档升级,当好产业发展的战斗员

一是推进工业经济创新发展。深入谋划全区产业布局,组织编制武进区产业地图,实现各板块之间错位竞争、有序发展,为重大项目引进落地提供指引。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装备等十大产业链发展,定期开展监测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引导企业关注制约产业链升级“卡脖子”的核心关键技术清单,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提高全区产业链能级和竞争力。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充分发挥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作用,积极组织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不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加强提升产业创新水平,鼓励引导企业提高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积极关注国家、省、市关于“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领域扶持政策,及早做好项目储备和策划,全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是推进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引进培育高端服务业品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现代服务业体系,通过建设“三大”区域(会展集聚区、特色商业区、文化旅游区)、提升“三大”行业(商贸流通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做强“三大”经济(“三新”经济、楼宇经济、城市经济),打造服务业发展新格局。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开展“两业”融合试点,打造“两业”相融的优势产业链条、新型产业集群、融合示范载体和产业生态圈,探索“双循环”经济发展武进路径,进一步提升武进服务业发展竞争力。

三是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市级重点特色镇建设步伐,推进城乡可持续发展。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补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短板。继续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加快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效应。

4. 围绕重点领域,当好改革创新的探路员

一是高水平打造双创示范基地。积极对接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协调推动基地间创新创业资源流动,促进长三角科技人才、资本、项目等创新资源深度融合。继续推进常州中以创新园、苏澳合作园区等特色双创平台建设,支持创建科技创业平台、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打造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活力迸发、创新作用凸显的新引擎。组织创响中国“常州站”系列活动,开展全国双创活动周常州分会场活动,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职工技能大赛、项目路演等多形式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勇立潮头、宽容失败”的双创氛围。

二是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对标先进找差距,以先进地区的高标准指标为目标,以先进地区的创新经验为借鉴,全力以赴追赶超越。对标企业期盼找差距,高度重视企业家意见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促进作用,结合“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和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广泛、深入了解、回应企业的需求,提高企业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创新创优重落实,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思维创新政策,进一步优化、实化、细化政策供给。进一步创新“武进惠企政策一号通”运营方式与手段,持续扩大惠企政策知晓面,提高惠企政策获得感。继续协调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优化工作,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促进“放管服”改革。

三是高要求促进社会诚信。进一步构建信用体系,优化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联合奖惩,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举办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为企业退出“黑名单”提供渠道。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狠抓信用体系建设薄弱环节,增强“双公示”信息的时效性、有效性、完整性,创新开展“信易+”应用场景,推广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范围。进一步拓宽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场景,提炼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

四是高质量建设特色小镇。在获批全国第二批典型经验特色小镇基础上,再接再厉,协调推进石墨烯小镇建设。进一步优化特色小镇产业发展环境,持续做强特色产业,加速高端要素集聚,不断完善功能配套,提升区域发展面貌。通过搭建产业创新中心、创新基地等产业平台,大力完善特色小镇自我“造血”功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

5. 围绕民生实事,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一是进一步优化社会事业。统筹优化社会事业资源布局,切实抓好事关民生的重点项目建设,完善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全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牵头推进“八个更”,定期跟踪进度,针对问题和短板,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逐项逐件推动解决;加强督查考核,将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综合运用巡察、审计等监督手段,优化考核体系,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抢抓淹城遗址被纳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发展机遇,高质量谋划一批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推动淹城遗址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助力武进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全面贯彻为民服务的要求,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优化完善价格监测网络,加大监测频率,及时预警预报,确保物价相对稳定。严格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价格调控,落实低收入人群价格异动补贴政策,保障好低收入群体等重点人群基本生活。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全力做好涉案、涉纪财物、涉税、行政执法、涉政府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推动价格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保障能源供应。加强有序用能和应急管理,确保煤、电、油、气安全稳定供应和运作。切实落实减煤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减煤目标,加大重点减煤项目协调力度,确保完成全区减煤任务。围绕能源基础设施、能源产业、资源利用等领域,积极谋划、储备能源类项目。大力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继续做好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同时,谋划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示范工程。紧抓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不放松,定期开展油气管道、电力方面安全整治,全面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能源供应稳定。

四是进一步做好粮食物资储备。抓好夏秋两季粮食收购,推广粮食收购政策,增强我区粮食库存总量,完善区域粮食调度机制,确保两季收购到位、地储轮换到位、安全保管到位。全面推进武进粮食物流园建设,做大做强奔牛国家粮食储备库。探索粮食和物资储备新模式,主动谋划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严格物资储备轮换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储备数量真实,物资质量可靠,应急保障有力。加大粮食行业专项整治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加强部门监督检查,查找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薄弱环节,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力以赴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五是进一步加强支援合作。贯彻“精准扶贫”理念,加强与陕西汉滨区和平利县之间的合作交流,推进与新疆尼勒克县发改局挂钩联系,深化与武进国家高新区阜宁工业园、射阳工业园园区合作共建。紧扣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要求,严格落实组织领导、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产业合作等方面目标任务,确保刚性考核不失分、得高分。

第二部分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一至表十二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450.6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均减少126.23万元,减少4.9%。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450.6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450.6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23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由于改变原有收支模式,本年度取消了粮食系统人员及资产管理费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事业收入预算。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预算。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预算。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其他收入预算。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上年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总计2450.6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450.6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3.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参公)单位开展经济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15.19万元,减少12.24%。主要原因是由于改变原有收支模式,本年度取消了粮食系统人员及资产管理费用。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公共安全(类)支出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参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9.78万元,减少9.8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类)支出51.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参公)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7万元,减少8.3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类)支出674.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参公)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3.44万元,增加20.2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缴费基数导致支出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年终结转结余。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合计2450.62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450.6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0.62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合计2450.6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89.54万元,占81.19%;

项目支出461.08万元,占18.8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50.6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126.23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由于改变原有收支模式,本年度取消了粮食系统人员及资产管理费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45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6.23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由于改变原有收支模式,本年度取消了粮食系统人员及资产管理费用。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81.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27万元,减少4.4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2.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461.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4.92万元,减少26.35%。主要原因是由于改变原有收支模式,本年度取消了粮食系统人员及资产管理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1.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19万元,减少9.8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本项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0.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9万元,减少9.8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本项支出减少。

(三)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3.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万元,减少9.1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本项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万元,减少9.0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本项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8.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81万元,增长20.0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支出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74.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49万元,增加13.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提租补贴缴费基数导致支出增加。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9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14万元,增长31.8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购房补贴缴费基数导致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89.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8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7.38万元、津贴补贴105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0.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9万元、住房公积金208.39万元、医疗费11.31万元、离休费88.25万元、退休费7.28万元、生活补助4.42万元。

(二)公用经费10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8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8.97万元、福利费4.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5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23万元,减少4.9%。主要原因是由于改变原有收支模式,本年度取消了粮食系统人员及资产管理费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89.5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8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7.38万元、津贴补贴105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0.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9万元、住房公积金208.39万元、医疗费11.31万元、离休费88.25万元、退休费7.28万元、生活补助4.42万元。

(二)公用经费10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8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18.97万元、福利费4.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预计本年度公务接待情况和上年差不多。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召开会议情况和上年差不多。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预计本年度培训情况和上年差不多。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79万元,降低8.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3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3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共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500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R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2950.62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缴纳局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新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下载附件: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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