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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66/2021-00034
主题分类: 物价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发改价〔2021〕3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21-12-28 发布日期: 2021-12-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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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武发改价〔2021〕31号
 

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天然气市场价格上涨压力,保障能源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武发改价〔2013〕53号)相关上下游联动规定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常发改〔2021〕365号)文件精神,在履行相关调定价程序基础上,决定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合同购气量 (不含增量,下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11元/立方米上调为3.58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为10%,下浮不限。2022年4月1日起,中准销售价格恢复至3.11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为10%,下浮不限。

合同购气量是指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签订的合同量中的均衡量、调峰量;与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量中的基础量。

二、为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按照用户自愿原则,对合同购气量以外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代购代销价格政策。作价公式为:

代购代销销售价格=代购天然气平均成本+配气价格 

其中:代购天然气平均成本按采购价格和采购量加权平均计算,配气价格为0.8元/立方米。

鉴于今年首次实行代购代销政策,且冬季天然气上游价格高企,为减轻下游终端用户用气成本,今年冬季代购气采购成本中较合同内增加成本的30%由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三、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妥善处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鼓励采取错峰购气等方式做好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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