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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66/2021-00027
主题分类: 物价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发改价〔2021〕18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21-09-08 发布日期: 2021-09-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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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武发改价〔2021〕18号
 

常州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管道燃气价格,促进城燃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今年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涨及疫情影响情况,决定启用配气价格核定管道天然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水平。核定非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价格为3.11元/立方米,最高销售价格为3.42元/立方米,最高上浮幅度由原来的15%下调至10%,下浮不限。

二、执行时间。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市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影响重点支持服务业相关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常政发﹝2021﹞68号)文件规定,对受本轮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商业企业,第三季度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在仍执行原价格基础上再降低0.1元/立方米。

四、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同时认真做好价格宣传解释、价格公示等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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