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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定花园街大桥北引桥下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33066/2021-00017
主题分类: 物价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发改价〔2021〕9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核定花园街大桥北引桥下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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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花园街大桥北引桥下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发改价〔2021〕9号
 

常州市淹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花园街大桥北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加强汽车停放管理,缓解停车压力,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根据《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停放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现对花园街大桥北引桥下停车场(位于武进区湖塘镇花园街大桥北桥引,126个泊位数)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车型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前2小时

后每小时

小型车

元

5

2

中型车

元

7

2

大型车

元

10

5

    首次计费单位为2小时,以后每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24小时内连续停放按不超过6个计费单位收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缴汽车停放服务费:

(一)单次停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含20分钟)的;

(二)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和殡葬车等。

三、你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安全。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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